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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要来了!具体规定→
6月25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规定:人行道上不再增设停车位,已设置的逐步撤销;小区闲置土地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错时共享停车;全市停车泊位一网统管,电子收费全额上缴财政。
6月25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规定:人行道上不再增设停车位,已设置的逐步撤销;小区闲置土地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错时共享停车;全市停车泊位一网统管,电子收费全额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