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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埋尸案”将拍电影,家属未授权,律师发声!


近日,湖南“操场埋尸案”将改编成电影《操场》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网传海报显示,该片将由阿年执导,拟定10月开机,拍摄周期为60天。

微博截图
  
据国家电影局备案公示信息显示,《操场》早在2020年3月就进行备案,备案单位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备案结果为同意拍摄。

国家电影局网站截图
  
故事梗概为: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不过,据报道,制片方并未联系过“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亲属,也没有获得亲属授权。目前,邓世平女儿邓玲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11日,“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发文称,希望制片方在对真实新闻案件进行改编拍摄前,应该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这样一方面可以获得第一手案件资料,避免编剧天马行空、胡编乱造。
  
另一方面,他也建议制作方不要因为该案已被媒体报道,成为 “公共事件”就完全可以当做“开放素材”来使用。毕竟影视剧上映后还存在是否侵犯报道记者创作的文字作品著作权,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一系列人格权利。


为了避免将来对簿公堂,他建议制片方取得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关于当事人的授权,首先是真人故事改编权以及原型人物的肖像权、隐私权,包括在影视剧的片头片尾提示,比如“根据邓世平被害案的真实故事改编”,也应当让当事人明确同意。
  
“对于该部电影的剧本以及拍摄内容是否涉嫌侵权,目前我们还不清楚。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如果后期该部电影,存在针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诽谤或侮辱。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造成对当事人社会名誉的降低。我们也不排除对此提起诉讼。”周兆成在文中表示。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思雨

责编:李杉审核:赖婷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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