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晚上竟然……西安交警处理结果来了!
昨天(8月17日)
西安公安交警接到市民举报视频
8月16日凌晨2时许
有三辆重型自卸货车
在东城大道豁口十字闯灯通过
经比对,22:30民警锁定视频里出现的违法车辆信息,锁定3辆重点嫌疑车辆,联动周边大队展开布网摸排。交警临潼大队、交警经开大队、交警灞桥大队迅速对辖区有关运输企业开展调查,连夜奔赴临潼、经开辖区对车辆进行查处。
8月18日00:05,专案组民警查获3辆涉嫌违法车辆,凌晨1时,专案民警找到当事企业负责人,连夜对企业和当事司机进行调查。
经查,西安港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属地临潼区)所属的陕ABA269号车驾驶员王某龙、陕ABV569号车驾驶员曹某粮,西安赫拉克勒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属地经开区)所属的陕ABH286号车驾驶人党某岗,三人在2021年8月16日凌晨2时,驾车通过东城大道豁口十字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西安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定,对以上三名驾驶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6分的处罚,并将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上述车辆均未在城管部门依法登记审批,无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属于“黑渣土车”。针对该案涉及的三名违法驾驶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一年内不得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西安交警将通报全市清运企业,不得雇佣其从事清运工作,一旦发现将从严从重对聘用企业依法处罚。针对闯红灯违法行为将安排辖区大队民警深入涉事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整改,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针对西安赫拉克勒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港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车辆,未取得西安市合法的建筑垃圾相关清运资质,涉及的建筑垃圾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取得主管部门合法审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存在“黑渣土车”、“黑企业”、“黑工地”、“黑消纳场”等情况,下一步,西安公安交警将联合市城管部门,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案件做进一步深度调查,对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西安交警
编辑:言之
责编:李杉审核:赖婷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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