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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些地方今天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7月1日,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发布关于启用空港新城辖区子警察设备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空港新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决定启用相关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抓拍机动车超速)的具体位置
1.自贸大道南卡口2.自贸大道北卡口3.天熙大道西卡口4.天熙大道与旅游路卡口5.天翔大道西卡口6.天翼南路南卡口7.迎宾大道东卡口8.迎宾大道西卡口
二、启用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抓拍机动车违法信号灯通行)的具体位置:
1.天熙大道自贸大道与天熙大道十字路口2.天熙大道与广德路丁字路口3.自贸大道与腾霄一街十字路口4.自贸大道与昭容街十字路口5.自贸大道与北杜大街十字路口6.自贸大道与北杜北街十字路口7.自贸大道与天翔大道十字路口8.天翔大道与翼通一路丁字路口9.北杜北街与翼通四路十字路口10.天翔大道与天翼北路丁字路口11.沣泾大道与211国道十字路口12.渊亭大街与永和路十字路口13.天熙大道与渊亭大街丁字路口14.泽汇大街与天正路丁字路口15.渊亭大街与天翼南路十字路口16.俊采大街与天翼南路十字路口17.自贸大道北段与太平收费站丁字路口18.永和路与俊采大街丁字路口19.昭容街与广德路十字路口20.俊采大街与天宇一路十字路口
三、启用时间:2022年7月1日
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违法处罚的依据。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西咸新区

编辑:昭月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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