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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32套共有产权房,明起报名登记


8月23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西安鸿基新城24#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滞销的232套房源调整为共有产权住房,从25日起至本月底前接受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的家庭报名登记。


鸿基新城24#地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鱼化一路与科技四路交汇处。本次提供共有产权住房232套,户型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销售均价为12271元/平方米(市场评估均价为:16022元/平方米),购房人产权份额为77%,政府产权份额为23%,政府产权由市安居集团代持。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25日0时起至8月31日24时结束,本次采取线上报名登记的方式进行,取得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



鸿基新城24#地块232套共有产权住房

项目登记报名二维码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登记报名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200%的,按登记实际人数摇号;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房源套数200%的,按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参加摇号人数控制在房源总套数的200%。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报名登记取得摇号资格的申请家庭,在公证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资格和顺序。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鉴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避免人员聚集,线下提交资料时间将另行通知,轮候家庭可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准备所需资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子女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


住房市场调控相关证明包括: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本市《居住证》的须提供登记报名前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未提供本市《居住证》的须提供登记报名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家庭,还应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证明;2021年8月31日以后被认定的E类人才,还应提供登记报名前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据悉,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必须以公开登记和摇号销售的方式面向我市共有产权轮候家庭进行出售。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摇号。申请家庭若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将该家庭从轮候库中删除。报名登记及提交资料不分先后顺序,请合理安排时间。摇号结果将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布。咨询电话:029- 83228888。


来源:西安住建
编辑:昭月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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