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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北流公交猥亵事件”的警方通报来了,男女双方仅20岁但同居多年,育有1女,事发时...【930新闻眼】

930老友记 2019-05-16

 

9月25日,

一段只有8秒的视频

通过网络快速传播,

今天还登上了微博热搜。



刚刚,北流警方发布通报


警情通报


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调查结果如下:


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抢劫……”等虚假信息。警方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北流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6日



如果你还不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

小编再给你捋一遍



大V微博发声求助救人


今天凌晨00:42,微博上一名名为@科学永不止步 的大V在微博上发布了这则7秒左右的视频,视频中女方衣服已经破损,胸部裸露,一边嚎啕大哭一边试图逃跑,但一下子就被一个强壮的男子拉住,强制拖回了公交车后排。


视频中女子的哭声让人绝望。



据悉,这则视频先是在9月25日在朋友圈流传开来,最先发布人是一个微信名为“小白”的用户,他宣称“案件发生在中山”,朋友圈配的文字还是“优秀 我就看看戏”。





该条微博一经发出,迅速“引爆”网络。


疑似”视频发布者现身回应:

“事发中山”系造谣,视频是微信群里转的


谁料截图被人找出来之后,他第一时间联系到@科学永不止步 ,表示——


1.自己并不是视频拍摄者

2.也不知道视频是哪里来的

3.只是看到微信群里转发才传上的朋友圈


今天凌晨3点02分,名为“小36507”的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他是在朋友圈发布视频的人,他称“视频不是我拍的 我在那群里保存的视频 然后就说我对我在朋友圈说的那些话 是我年少无知 我知道错了。”



今天凌晨3点32分,“@科学永不止步”继续发帖称:发布视频网友的联系方式已经找到,他发微博说视频不是他拍的,他发朋友圈是瞎写的。事情就比较复杂了,只能通过发视频在微信群里的这位寻找真正的视频拍摄者,最后确定案发地点了。大家也不要去打扰发布视频在群里的这位网友,联系方式已经提供给警方。等待警方调查。


凌晨4点02分, “@小36507”继续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他25日晚在中山的微信群里看到一条视频,之后保存到朋友圈,说了一些言语不好的话,“后来就被别人发到微博上了,本人不在现场也不是拍摄者。”该网友称,希望网友可以看到他此条微博,“骂骂我知道错了,可是我也不知道视频源头在哪。”该条微博的最后还@了网友“@科学永不止步”。


事件持续发酵,

眼尖网友发现端倪:可能事发北流


视频经过传播,获得了广大网友和媒体的关注,广东中山警方立刻做出了反应。



随后,有眼尖的网友发现,视频中公交车的座椅、颜色搭配等并不像是中山市正在营运的公交车,反倒是和广西北流市的公交车内饰如出一辙!



随后大V@江宁婆婆 发布了关于案件的一些进展,他直接把矛头指向了广西北流市。



@广西公安 积极响应,在今天上午10:25转发了@平安中山 的微博。




北流警方确认事发北流


今天中午,已有媒体跟北流警方确认,事情确实发生在北流。




记者:雷俊

部分内容来源:新浪广西、梨视频、发现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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