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得好死!”广西一消费者不撤消举报,被淘宝卖家上门持刀威胁【930新闻眼】
买东西给差评,被商家“找茬”的事件时有发生。柳州市民江先生就遭遇了一回,然而商家不仅找上门,甚至拿起了刀……
陌生男女上门交涉
8月14日中午,江先生位于柳州一娱乐馆内,突然来了两名自称修电视的“不速之客”——戴着口罩的一男一女。
两人进店后,男子表明身份,自称是淘宝网卖家,要求江先生撤回之前向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其销售涉嫌假冒“三星”电视机的举报。
被拒绝后,两人赖着不走。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男子还冲入厨房,拿起一把西瓜刀威胁,口里还叫嚣着“大家都不得好死”。
为此,江先生报了警。
原来,6月18日,江先生曾通过淘宝在广州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花8000多元下单购买一台100英寸的三星电视。
▲江先生网购的三无电视。
6月30日,电视机通过物流寄到柳州后,江先生发现有问题。这台平板电视开机时虽出现“三星”标志,但仔细一看,却没有三星商标。而且,商家提供的商品包装、说明书及合格证上,既无厂名也无厂址。
江先生说:“此前,我跟商家交涉,他们不予理会。”之后,他的朋友兰女士就该公司销售假冒“三星”商标电视一事,分别向广州市政府热线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
在监管部门的介入下,8月7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按价款三倍向江先生支付了2.4万多元赔偿款。
然而拿到赔偿后,兰女士几乎每天都接到秦某电话,催促她撤回举报。8月14日,秦某根据电视机的送货地址突然“杀”上门。
“持刀”事件发生后,民警将双方带至五一警务站。
秦某仍坚持要求撤回举报。但兰女士电话询问该办案人员“消费者是否有权撤消举报”时,对方予以否定的答复。
随后,双方在派出所签署了调解协议,各自离开。
对于此事,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认为,秦某要求消费者撤回举报,没有法律依据。只要消费者举报属实,其也无权撤回举报。该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三星”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无论消费者是否与该公司就赔偿达成和解,都不影响广州行政执法机关对其依法查处。
来源: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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