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3人疑喝自制药酒中毒,1人不幸死亡!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930新闻眼】
6月8日晚,南宁宾阳县露圩镇发生一起疑似饮酒中毒事件,3人在饮用村民自制的药酒后出现头晕、呕吐、胸闷等症状,其中1人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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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晚,露圩镇上塘村委下富村村民黄某汉、韦某荣、黄某仙、覃某某相约到覃某家吃饭。
当晚8时30分,黄某汉称眼睛有点睁不开,随后韦某荣和黄某仙也说自己有类似症状。覃某意识到出了问题,马上将他们送到卫生院。
因症状加重,3人于当晚10时许被送到宾阳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查,3人的主要症状有头晕、呕吐、胸闷、视物不清、意识迷糊、语言不清等,韦某荣于8日晚10时52分因救治无效宣布临床死亡,黄某汉因神志不清转入ICU救治,黄某仙则在普通病房治疗。
据调查,5人当晚吃了一样的菜,此外,韦某荣、黄某汉、黄某仙3人都喝了1~2两药酒,覃某和覃某某没喝。
据覃某的妻子称:
覃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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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后,初步判断该事件为食用可疑自制药酒引起的中毒事件。
目前,相关样品已送宾阳县疾控中心检测,并送广西疾控中心检测生物碱、乌头碱、断肠草、毒鼠强、氰化物,结果待出。
宾阳县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饮用自制药酒中毒事件
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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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桂林灵川一女子为治腰痛自泡药酒,还将外敷的药酒进行内服,导致中毒,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经过解毒、对症处理后,该女子脱离生命危险。
2020年10月19日,来宾象州县发生一起疑似饮酒中毒事件,4名老年男子饮用自制药酒后1人死亡3人送医。
相关部门提醒:
自行泡制药酒要科学谨慎,不饮用不明中药材泡制的酒,谨防食物中毒及死亡事件的发生。同时,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非法泡制及销售泡制酒。
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
不应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药酒食用。
断肠草(大茶药)、乌头、附子等具有十分强烈的毒性,应严格辨别和区分,并严禁使用其来泡制药酒。
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在饮用泡制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状的,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
不要随意泡药酒!
慎制、慎买、慎喝!
来源:南国早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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