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报:黑狗主人到案!
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幼童被大型犬撕咬,致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牵动着广大网民的心。【此前报道】
刚刚,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了情况通报:
2023年10月16日8时许,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
事件发生后,崇州市迅速组织公安、卫健、羊马街道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已初步查明违法事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得到更好治疗,受伤女童已于10月16日23时许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我们将持续做好女童医治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郑州二七区:
未拴绳狗直接暂扣
“狗咬人”事件之后,郑州二七区严查未拴绳狗。
10月17日上午,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严查未拴绳犬只,看到未拴绳的狗狗直接抓走暂扣。
第一只未拴绳被抓的狗的主人称:“从楼梯出来就找不到它了。还没得拴它就跑出来了。”第二只被抓狗的主人则称“我这还没出门”。
第三只狗虽然被主人抱在怀里,但也没有拴绳。执法人员告诉狗主人:“拿着你的身份证过去找我,该补证补个证,你的狗就还能喂。”
面对养狗人士的各种遛狗不拴绳的理由,执法人员表示:出了家门,就属于公共区域!
据河北广播电视台报道,10月16日,重庆一位宝妈晒出自己带大扳手溜娃的视频。宝妈称是因为看到了成都幼童遭恶犬撕咬的视频后很害怕,故生出此法。
据该宝妈介绍:“我们小区很多遛狗的也不牵绳,我又是经常一个人带娃,今天出门就带了个工具。”
其称,拍这个视频就是想“提醒一下带娃的家长们,可以带点防身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华西会诊医生
谈被狗咬伤女童病情
10月17日,受伤幼童妈妈告诉记者,女儿目前转到了华西医院。
女童会诊医生朱育春@华西泌尿朱育春 发布视频讲述了救治女童过程,其表示看了大狗撕咬女童的视频触目惊心,心情也有些忐忑,“20多处的撕咬伤,最长的有8cm,真是让我这个两个娃的老爹不忍直视”。
目前最大的危险来自女童腹膜后右肾损伤及它所形成的血肿,会诊专家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脏,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最优的选择是保守治疗。
朱育春称,由于伤口特殊,不能一期缝合,大面积暴露的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盐电解质紊乱及蛋白的流失。但好在小朋友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
记者获悉,10月16日晚,经过数百人的搜寻,肇事的罗威纳犬被捕获。女童父亲接物业方面反馈称,肇事犬是在一条小道上被发现捕获的。
肇事犬只的主人是否被找到?17日中午,距离事发已有30小时,在成都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外,崇州市公安局民警答复记者称,目前警方调查情况比较好,稍后会发出官方通报。
黑狗主人最高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从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相应的视频完整记录了女童遇袭的全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按照民法典,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胡磊说,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赔偿一般是包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除了民事责任外,胡磊进一步告诉记者,如果后续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这个事情来说,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后果,但仍然不采取措施约束犬只、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造成了该犬在居民小区内肇事、肇祸。那么,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观故意层面,就已经成立了。”胡磊介绍,若女童后续的伤情到达到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犯罪,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关于前述两个罪名的规定,最高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所小学和幼儿园
发出文明养犬的倡议书
在崇州两岁女童被犬只咬伤事件发生后,当地多所小学和幼儿园发出文明养犬的倡议书。
10月17日,崇州市锦江小学微信公众号呼吁,请勿在小区内饲养大型犬及有攻击性的犬只;遛狗时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及老人、小孩休闲的地方,避免狗只与他人同乘电梯,以免惊吓或伤及他人。
崇州市顺金幼儿园、崇州市翰文幼儿园在倡议书中呼吁,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为了全园孩子安全,在接送幼儿入园时,请勿携带宠物等。
来源:今日崇州、新闻晨报、九派新闻、澎湃新闻、川观新闻、上游新闻、四川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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