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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0亿国家赔偿!新黄浦董事长派出所内被逼替人偿债

晏耀斌 中国经营报 2019-06-28

本报记者  晏耀斌  北京  石嘴山  溧阳报道


5月6日上午九点五十分,石嘴山市政府会议室气氛变得紧张,参会人员陆续到达,“主角”袁永兴却偏偏“失联”了。这场由石嘴山市委书记参加,市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有各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旨在研究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银特钢)与北京建龙集团的重组问题。


申银特钢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袁永兴失联,让这场会议无法按计划在十点准时召开。经过各方紧急寻找发现,当天早上,袁永兴被来自江苏省溧阳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宗金福等人拘留,原因是申银特钢未能及时执行法院判决的一笔1.86亿元民间借款。

作为当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申银特钢是宁夏第四大企业和第一大全产业链钢铁企业,67岁的上海人袁永兴则是国内较早的一批实业家,在上海和江苏溧阳市创办过多家大型企业,2012年投资110亿元进入石嘴山。

1.86亿元借款起于申银特钢与溧阳“包工头”沈水才公司间的合作,石嘴山市政法委曾向江苏方面发文说明,申银特钢不欠沈水才公司的借款,相反,后者欠前者7亿多元。

围绕1.86亿元借款,溧阳法院采取了力度空前的“追债”措施,各部门从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多环节联动办案,最终实施抓捕。在袁永兴拘留之前,作为案外人和债权人的上海市政协委员仇瑜峰,亦被溧阳法院指令溧阳市警方刑事拘留。


在派出所内被迫代偿申银特钢的“借款”后,仇瑜峰被迅速取保候审。尽管该案因错误执行被江苏省公安厅督办而撤销,但仇瑜峰在派出所里签下的一系列与执行无关的代偿协议,最终将仇瑜峰和袁永兴这两位百亿富豪重重裹挟,沈水才据此又发起了多起诉讼。


恰恰相反,袁永兴和仇瑜峰在江苏分别起诉沈水才的多起诉讼审理得并不顺利。就这样一笔已经消失的1.86亿元民间借款,让两名百亿富豪束手无策。在溧阳公安局拒绝了仇瑜峰10亿元国家赔偿申请后,常州市公安局于2019年5月23日受理该案并进行了复议。

祸起融资


申银特钢于2012年4月在石嘴山成立,投资110亿元打造集洗煤、球团、烧结、石灰、炼钢、轧钢、制氧、超细粉、物流等于一体的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全产业链钢铁联合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申银特钢以“申银”牌高强、抗震、耐蚀螺纹钢获得宁夏自治区“行业领军品牌”,2018年产值84亿元,企业位列宁夏第四大企业。

申银特钢创始人袁永兴曾创办过申特钢材等多家知名企业,属于钢铁行业的老人。2012年,经过多方考察后,袁永兴选定了石嘴山创办申银特钢,长期跟随他承接工程建设的沈水才也随之而来。

包工头起家的沈水才,江苏溧阳人,主要从事工程建设,袁永兴创办的多家企业的土建工程均由沈水才承接。在外闯荡并积累资金后,沈水才在老家溧阳曾开发过一个小楼盘。


申银特钢建设中,因资金周转困难,袁永兴提出希望沈水才能够帮助融资。2013年初,沈水才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通过商票相互贴现的方式,向常州市的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贷款4.48亿元,申银特钢和袁永兴才提供担保。

银行流水显示,4.48亿元贷款中的1.86亿元由沈水才实际控制的公司分五笔转账申银特钢,随后,1.86亿元中的1.26亿元再次通过申银特钢和沈水才合资公司,又转回沈水才实际控制的公司。

银行合同显示,沈水才公司贷款年息为6%。以借款名义转给申银特钢的1.86亿元,申银特钢要按年息15%支付,沈水才据此获得了转贷的第一笔转贷收益。从流水上看,申银特钢仅使用了4.48亿元贷款中的6000万元,但经过申银特钢账户的金额则是1.86亿元。


申银特钢资金困难发生在2014年,这一年,钢材价格急剧下降。沈水才和他控制的公司要求申银特钢支付工程款和借款,双方利益纠缠加剧。

2016年9月8日,在石嘴山市委市政府的协调下,申银特钢控股的新生焦化和晟达通实施增资扩股和债务重组(即债转股)。债转股后,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82%。经过审计和评估,沈水才的债权不仅转化为新生焦化和晟达通的投资款和增资款,沈水才公司欠申银特钢7亿多元。


新生焦化和晟达通公司,在申银特钢节能环保全产业链中负责煤炭供应、废气回收和发电供电等配套,成立之初申银特钢分别持股60%、60%,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40%、40%。

当时记载,债转股的第二天,新生焦化和晟达通在工商局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沈水才成为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行使管理和运营权,申银特钢和沈水才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由此发生逆转。


截至目前,沈水才方面并未支付增资扩股资金、申银特钢投资款等。石嘴山市政法委于2018年7月16日专门给常州市政法委发函说明,根据第三方审计确认,债务重组后沈水才实际控制的新生焦化和晟达通欠申银特钢投入入资款7亿元。


不过,沈水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石嘴山政法委这个文件是错误的。“申银特钢还欠他的工程款。”而在申银特钢的账目上,双方已经对账,申银特钢已经支付了沈水才方面的工程款。


虚假诉讼


一年后,在债权债务主体已经变更的情况下,沈水才公司向溧阳市法院起诉申银特钢归还1.86亿元借款。彼时,申银特钢已在仇瑜峰的托管之中。


在资金出现困难的2014年,仇瑜峰进入了申银特钢。同为上海人的仇瑜峰,与袁永兴合作已久,创办了上海中崇集团、盛玄集团等多家较为知名企业,而让仇瑜峰在业内声名大噪的是其强势入主上海老牌上市公司新黄浦置业,并担任董事长。


袁永兴、仇瑜峰和沈水才之间的三国杀即将拉开序幕。袁永兴介绍,在创办申银特钢时曾向仇瑜峰借款、融资15亿元左右。为了能够收回资金并保障申银特钢持续发展,自2014年起,仇瑜峰与申银特钢达成《钢材代销协议》等多份约定,其中包括前者负责为申银特钢提供原材料并负责产品销售来控制公司资金。


2015年,双方以让与担保的方式再次约定,申银特钢将51%的股份由仇瑜峰代持并在工商部门变更到仇瑜峰控制的公司名下,由此形成袁永兴主抓公司内部事务,仇瑜峰负责公司之外的销售、融资,袁永兴依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公司总经理则通过市场公开招聘。


让与担保,是以当事人权利(所有权)转移达成担保信用授受目的,但不改变所有权权属。之后在关于实际控制人问题上,申银特钢和袁永兴曾多次行文明确表示,袁永兴是实际控制人。

托管期间,申银特钢与新生焦化、晟达通之间因生产配合多次发生冲突。2017年7月,沈水才公司就1.86亿元“借款”向溧阳法院对申银特钢提起五起诉讼,五起诉讼基于当时1.86亿元“借款”分别以4000万元、1600万元、4600万元、3400万元和5000万元转入申银特钢账户。

结合“两高”严抓虚假诉讼的文件,华一律师事务所屈振红律师认为,对已经消失的债务发起诉讼,沈水才公司显然涉嫌虚假诉讼。“拆分案件规避管辖,溧阳法院应该裁定合并审理并将案件移交给常州中院。

申银特钢没有派人参加第一起4600万元的诉讼。按照袁永兴的说法,“不是申银特钢欠沈水才公司的钱,而是沈水才公司欠申银特钢的钱,所以没有必要参加答辩。


2017年12月4日,溧阳法院判决申银特钢归还4600万元本金及按照年息15%的利息。案件上诉至常州市中院,申银特钢债转股的抗辩理由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常州中院维持了溧阳法院的判决。

尽管,石嘴山市政法委为此专门行文向与常州方面说明了双方债务情况,溧阳、常州两级法院还是陆续判决了申银特钢归还沈水才公司1.86亿元中其他四笔借款和利息。

诉讼期间,溧阳法院就其中已生效的1.02亿元判决执行裁定查封了申银特钢价值1.02亿元的螺纹钢,但实际上只查封到了价值约3000万元的螺纹钢。


2017年9月28日,仇瑜峰以其控制的上海盛玄集团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达成协议,购买了沈水才公司以及申银特钢担保的4.48亿元贷款债权。“为保证申银特钢的正常运转,避免陷入诉累。”仇瑜峰接受采访表示。


抓人


购买银行债权的措施并没有能够缓解申银特钢的司法压力。2018年6月,仇瑜峰控制的公司向溧阳市法院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根据仇瑜峰公司与申银特钢签订的《钢材代销协议》显示,溧阳法院查封的螺纹钢是由仇瑜峰公司支付了全款购买,所有权不属于申银特钢。


执行异议被溧阳法院搁置不理,而螺纹钢在查封后一年多未得到溧阳法院的任何拍卖等处置措施。为了避免螺纹钢腐蚀折损,仇瑜峰公司员工用新的螺纹钢来替换查封的螺纹钢。随后,三名员工等人被溧阳市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物为由拘留。

在同一时间,仇瑜峰控制的上海盛玄集团就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转让的4.48亿元债权起诉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并对沈水才公司包括1.86亿元执行标的在内的有关财产进行了保全,自2018年底常州中院陆续判决沈水才控制的公司偿还4.48亿元借款和利息。

情况突然发生变化。2018年7月15日,仇瑜峰在深圳过关去香港时,被深圳警方直接刑事拘留,原因是溧阳公安局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对仇瑜峰发出网上通缉。

仇瑜峰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理解,“溧阳警方在未与我有任何联系沟通的情况下,怎么能够将我网上通缉?”按照规定,网上追逃的前提是在无法联系或者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位置的情况下才予以实施。


7月18日晚,仇瑜峰被溧阳警方带回溧阳城南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关押5天。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在抓捕后24小时内送入看守所。


根据事后仇瑜峰向江苏省公安厅的反映材料显示,在简单体检后,派出所负责人要求他承认自己是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并还钱。


仇瑜峰反复解释,当初和申银特钢以托管方式合作是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他不是实际控制人,“沈水才的公司欠了我五六个亿本息,我才是沈水才及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他抓我,实质上是债务人把债权人抓掉了”。

7月19日,溧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阿青会见仇瑜峰后,要他承认是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赶快归还沈水才正在执行1.86亿元中的三笔合计1.02亿元执行款。“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期间,警方安排了仇瑜峰和他的律师在派出所见面,仇瑜峰通过律师向有关方面报了平安。对于仇瑜峰来说,7月20日是个关键时间:必须到场签署一笔40亿元续贷手续,首次参加上海新黄浦置业临时股东会议。


无奈,仇瑜峰在派出所里向施阿青手写了一份《债务代偿承诺书》。他承诺分三笔为申银特钢代偿1.02亿元的执行款。7月21日,仇瑜峰指令将第一笔3400万代偿执行款汇入溧阳法院。“施阿青答应签完字付完第一笔款就可放人,但溧阳法院执行局和公安局又说沈水才和他的律师坚决不同意放人,必须谈条件。


派出所外面,仇瑜峰的上海盛玄公司与申银特钢、沈水才公司正在磋商《执行和解协议书》。7月22日下午,溧阳市法院拿到《执行和解协议书》后,向溧阳警方发出《情况说明》文件指令,仇瑜峰获得取保候审走出派出所。


施阿青在电话中以“不知道谁是被执行人,这事得问法院”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溧阳公检法多部门介入,竟然没有查清楚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对仇瑜峰采取措施,涉嫌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胁迫下签订的承诺书和和解协议书应该撤销。


撤案


取保候审后,仇瑜峰不断地在追问溧阳警方两个问题,“既然是法院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溧阳警方为何不进行侦查?把我刑事拘留后,为什么没人办案,方方面面就是一门心思要钱呢?


彼时,仇瑜峰的申诉恰逢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江苏省公安厅成立工作组介入督办,2018年12月6日,溧阳市公安局出具决定书撤销该案,理由是申银特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没有犯罪事实”,同时以对仇瑜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取保候审。



仇瑜峰“被迫”在溧阳公安局签下的《执行和解协议书》恶果却正在显现。在承诺分三期代偿1.02亿元执行款之外,还增加了大量与执行无关的义务。“上海盛玄公司与申银特钢没有根本利害关系,《执行和解协议书》严重超出了法院执行的范围。”王涌表示。


《执行和解协议书》等要求仇瑜峰控制的上海盛玄公司对1.86亿元剩余两笔8400万元及其利息承担担保责任,对正在起诉沈水才公司归还4.48亿元银行转让债权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对袁永兴对沈水才的债务起诉袁永兴等合同纠纷案承担保责任等。


据《执行和解协议书》,在沈水才公司起诉申银特钢归还1.86亿元中的5000万元贷款中,常州市中院将上海盛玄公司追加为第三人。2019年2月,溧阳市法院向上海盛玄公司强制执行1.02亿元的执行款中剩余的3200万元以及1.02亿元的利息,并冻结有关账户和查封额有关财产。


同年2月,沈水才以七个案件起诉申银特钢归还自己垫付给江南农村商业银行4.48亿元贷款1.77亿元利息,理由是沈水才自己通过其他融资渠道已经支付。依据《执行和解协议书》,上海盛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溧阳法院裁定书显示,银行贷款年利息为6%,沈水才公司“转贷”给申银特钢的年利息是13%,1.77亿元是以银行借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计算的垫付款再按年利息15%计算而来。


按照计划,溧阳法院准备以速裁的方式对这七个案件进行审理,后在申银特钢、仇瑜峰等提出管辖异议下,2019年4月8日,溧阳法院做出裁定,“原告(沈水才)分成7个案件提起诉讼系规避级别管辖,案件应该合并审理但超出了溧阳法院管辖范围,案件移交到常州中院”。


在袁永兴看来,沈水才及其公司发起的一系列虚假诉讼让他异常头疼。“从债权重组结束后,沈水才及其公司不仅没有及时偿还有关债务,而是通过1.86亿元虚假诉讼绑架各方获得虚假利益,这些利益包括无偿获得新生焦化、晟达通公司几年的收益,无偿使用4.48亿元银行贷款,以及通过高利转贷的名义索要自己使用的银行贷款利息。


不过,相比沈水才公司获得生效判决的效率,申银特钢在江苏高院起诉沈水才及其公司在新生焦化、晟达通公司债转股中应该支付的投资款、注资款以及股东收益等三个合计12亿元的案件,却迟迟得不到判决。


因不执行判决、裁定,仇瑜峰被溧阳公安按照溧阳法院的要求采取刑事拘留一年后,2019年5月6日袁永兴又被溧阳法院以同样的名义拘留。


到底谁是申银特钢的实际控制人,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长期负责沈水才公司案件执行的溧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福岭、副局长宗金福5月15日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不能回答。“不过,因为仇瑜峰对沈水才发起了银行债权诉讼,沈水才如果不去追讨1.86亿元,他自己就得完蛋。”他说。


编辑:孟庆伟;校对:彭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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