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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76万全款买上海6栋别墅,20年后想起,结果傻眼了…


浙江人秦先生,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在上海买了几套别墅,全款付清了,但他没过户就离开了上海,20多年后他回上海发现房子被卖出去了,已经住了其他人,这些别墅还能要回来吗?

男子买下上海6栋别墅!

20年后想起入住,瞬间傻眼


秦先生当时花了276万,买下6套别墅,其中两套他转卖给了员工,也办理了过户。还有4套房子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秦先生因为生意的原因匆匆离开了上海。

1993年一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在20年后已经增长了六七倍,按照2013年的市值,应该是每平方米16000到21000元上下。20年后,当他回到上海准备入住别墅的时候,却当场傻眼。


当时的房子差不多就是这样子。


小区还是那个小区,买下的几套别墅里都已经住满了人,这是怎么回事?

房地产开发公司私自将四栋别墅,转卖给了别人


原来,1993年,建银公司虹口分公司与秦老板的宁梅公司签订《花园别墅转让协议书》,转让别墅6幢,秦先生全款付清。

其中,2套已实际交付,余下的4套还没交付。
 
 
这两套已交付的秦先生转让给了员工。全款付清的秦先生根本来不及办理另外4套别墅的过户手续,谁知,这四套房子就被建银公司卖给了别人。

2013年,秦先生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993年一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在20年后已经增长了六七倍,按照2013年的市值,应该是每平方米16000到21000元上下。

法院一审最终认定,房地产公司败诉,赔付秦先生余下四套别墅的金额共计1220万。


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谁知,二审判决和一审判决有着天壤之别。

他们认为,秦先生有相当大的错误。根据二审判决,秦先生只能拿到150多万的房款,和一审在金额上相差1000万左右。


二审判决之后,秦先生申请抗诉。检察机关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完全忽略了建银公司的过错,除此之外,法院的判决书中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自相矛盾,违背了实体公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抗诉。抗诉之后,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再审过程中,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撤销了生效判决,恢复了一审的判决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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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央视财经、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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