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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震被拍,女子求情删除,协警收钱私了却还是…判决下来网友炸了

2017-12-12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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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河北馆陶县巡特警大队盘查“车震”的视频外泄,当事女子要求删除无果,喝农药自杀。近日,法院公开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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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一对男女张某和韩某在车里亲热时被多名身穿制式警服的人员盘查,并用手机录制了视频。


随后,张某和韩某被带到巡特警大队,经询问证实两人系情人关系。王某某等几名辅警在杨某某授意下,向视频中男性当事人收取8000元钱“私了”。

至于这笔钱的去向,检方称,8000元事后被交到杨某某手里,杨某某将“30%或40%返还”给辅警,并由四名辅警平分。

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万万没想到,一年之后,也就是2016年8月,这段“车震视频”却意外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来。

2016年8月30日上午,“车震视频”当事女子韩某在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内服下农药自杀,被紧急送往一墙之隔的县人民医院,之后又转院至石家庄医院进行治疗。两日后,9月1日下午,韩某经抢救无效离世。

9月3日凌晨,邯郸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泄露视频责任人王某某依法拘留。


馆陶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身为馆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杨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一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某某、杨某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据此,馆陶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王某某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杨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解读


警察无权检查车震 更无权拍照录像


律师表示,警察没有权利检查车震。车震是公民个人隐私,公民自己的权利,公权力无权介入。


刘律师说,警察将拍摄的视频传播,更是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作为警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警察能否以怀疑涉黄为由对车震车辆进行检查?刘律师表示,这个理由不成立,仅仅是怀疑,警察也无权对车辆进行检查。所谓的嫌疑,需要有一定的证据、线索支撑,警察没有权力对一个正当停在路边的车进行拍照录像。


这样的判罚结果一出,

许多网友却气愤不已。


来源:法制晚报(fzwb_52165216)、中国之声(zgzs001)、北京青年报(beijingqingni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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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没有权利检查车震,更没有权利将拍摄的视频传播!对此,伙伴们有什么想说的,戳大拇指评论里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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