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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9个月大女婴被凶犬咬得血肉模糊!养狗者: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半岛晨报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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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在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元宝山,

19个月大的女婴桐桐遭猛犬扑咬,

血肉模糊伤势严重。

详情请点击

《惨!凶犬扑咬大连19个月大女婴,撕裂额头可见头骨…》


如今,家长找到养狗居民索赔,

后者在态度上逐渐发生的变化。

“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这伤是不是狗咬的,还不知道呢……”

“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这些话从养狗者的嘴里说出来,

女婴的父亲愤怒了。

记者发现,

狗伤人索赔难已经成为多发现象,

值得引起重视。

那么,该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呢?

记者进行了采访。 


近况 

女婴治伤已花掉近3万元   


6月13日,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元宝山发生一起惨剧。市民杭女士带着19个月大的女儿桐桐遛弯时,女儿突然挣脱了她的手,朝着一户居民家门前走去。这户居民家门前摆了一张桌子,桌子旁有一条大型犬。杭女士想把桐桐拽回来,此时大狗猛地将孩子扑倒在地,不停地撕咬着。桐桐的的额头大面积撕裂、头骨外露,颅、面部皮肤多处缺损,鼻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眶也受了伤。此后又发现,她的泪管也被咬断了。 


桐桐的父亲蔡先生说,为了给女儿治伤,截至目前已经花掉了近3万元费用。由于桐桐年龄还小,一些受伤部位暂时还不能手术,只能根据恢复情况,择机再进行治疗。同时,一旦额头部位留下疤痕,将来还要进行整形治疗。 


意外的发生,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桐桐的父母除了忙于生计,还要带着桐桐到医院治伤。同时,如何从养狗者那里拿到赔偿,也消耗掉夫妻俩不少的精力。可是,事情进展并不顺利。桐桐受伤当天,养狗的夫妻俩来到医院探望,留下了1000元现金。此后,桐桐一家再未拿到任何赔偿。 


反转 

涉事养狗者拒绝沟通  


关注此事件的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万昕表示,如果养狗者确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蔡先生原本寄希望于协商解决,可所有的想法都在一次见面后变成了泡影。就事件的赔偿问题,养狗居民家的女主人采取了拒绝沟通的方式来应对。


女主人声称:“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能提供证据吗?”“这伤是不是狗咬的,还不知道呢……”“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至于那条狗的下落,她则干脆称“跑掉了”。这些话从女主人的嘴里说出来,蔡先生既愤怒,又寒心。“女儿被狗咬成这个样子,将心比心,当父母的什么心情?现在是法治社会,总不能走极端吧?”这次交谈,双方不欢而散。 


谜团 

伤人狗到底是不是寄养?


事实上,早在6月18日,蔡先生就曾经与养狗居民家的男主人商谈过。男主人称,“狗把孩子咬了,能不上火吗?”男子一再坚称,这条狗是外地的朋友寄养在这里的,想解决问题还得等狗主人到场。他当着蔡先生的面,给狗主人拨打了电话。不过,随后他又表示,狗主人的电话虽然能打通,但对方总是不出声。蔡先生提出,需要养狗居民垫付医疗费用,遭到了男主人的拒绝。“不,这是三方责任:狗主人,自己,孩子家长。这样,走法律程序得了!”蔡先生认为,此事中,作为家长确实疏忽了对孩子的看管,本身有一定的责任,但养狗者也未尽到对犬只安全管理的义务,存在过错。 


狗主人到底是谁?事发至今,蔡先生也没见过。他曾向男主人索要狗主人的身份信息,却遭到了拒绝。现在,狗主人的真实身份成了谜题。蔡先生甚至怀疑,是否真的有寄养这回事?小区邻居称,涉事居民家养狗已经好几年了,原来是两条狗,后来变成了一条,“站起来那么老高,有时拴着,有时就那么散放着。”蔡先生说,为了给桐桐讨回公道,夫妻俩决定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期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观察

狗伤人索赔难成为多发现象 


对于桐桐一家所面临的困境,71岁的市民王大娘感同身受。8月4日,在甘井子区美域盛景小区附近,王大娘推着外孙女外出散步,未料被一只没有拴绳的白色小狗咬了一口,伤口可见血迹。狗主人是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见小狗闯了祸,女子抱着狗撒腿开溜,连句安慰的话都没有。事后,家人带着王大娘到医院处理伤口,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希望狗主人能主动承认错误,赔偿药费是小事,但这种行为令人气愤。” 


大连市的宠物狗保有量数额巨大,狗伤人索赔难已经成了多发现象。2016年7月,在甘井子区南关岭附近的山上,24岁的小伙小杜被两只藏獒袭击,两只烈犬把他撵下了约四层楼高的悬崖。小杜坠崖后,右腿的骨头刺破皮肤支了出来,更有一块骨头“飞”到了外面,近乎与身体脱离。然而,小杜准备索赔时,却面临着无法确定狗主人是谁的尴尬。



相关

狗闯祸后,肇事方常见表现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狗伤人索赔难,多数都发生在伤者伤势较为严重、肇事方需要承担高额治疗费用的情形下,其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1.转移证据。发现饲养的犬只伤人后,肇事方会尽快把狗转移到秘密地点。 

2.拒不承认自己的狗咬了人。 

3.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兑现为伤者治疗的承诺,拒不支付赔偿费用。 


各方支招

对养犬实施计分制度 

如果想养狗,就要承担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政府可否出台相应政策,对养狗实施计分制度。例如,可以设定一个基准分,打比方设为10分。对于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狗粪等行为,接到投诉予以核实的,每次扣1分;每年扣到剩5分时,就要参加相关学习;如果每年10分都扣完,就要剥夺养狗的资格。对于在犬只伤人事件中,狗主人一方有过错且没有赔偿伤者的,可一次记满10分,直接剥夺养狗资格。同时,对于表现良好的狗主人,也要给予相应的分值奖励。

——大连某传媒公司企划人员刘女士


可否强制购买责任险 


宠物伤人事件多发,第三者责任险也是很多养狗人士有需求的险种。在南方一些省市,早前已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宠物第三者责任险。以广东佛山某保险公司为例,这一险种是在被保险人持有的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时,对被保险人需承担的经济赔偿给予赔付。保费一年一缴,投保价格从60元到90元不等,保障金额为1.5万元至3万元。 

——大连某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吴先生 


可否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明知自己的狗咬了人,却一再逃避责任,实际上属于一种失信行为。当下社会,越来越重视个人的信用。为了给此类失信者予以足够的惩戒,可否把拒不赔偿伤者的行为纳入到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如此一来,当自己的狗咬了人以后,狗主人如果拒不赔偿,将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各机构可以实施联合惩戒:出行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能出国旅游等等。

——大连某国有企业市场人员周先生


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满文飞  实习生邵宽明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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