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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这对不孕夫妻要子心切,找47岁女子代孕,结局意想不到…

半岛晨报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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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大连旅顺一对夫妇,要子心切,找当时已47岁的王女士代孕生子,之后在北京一家医院交了20万元准备进行人类辅助生殖。等候期间,王女士编造理由找到院方办理退费,将20万元拿走……


网络配图 文图无关


01

夫妻俩找人代孕被骗

陈强和李华夫妻俩长期没有孩子,于是想找人代孕生子。2013年11月份,夫妻俩在旅顺经人介绍认识了1966年出生、当时47岁的内蒙古籍的王女士,双方约定由王女士为他们夫妻俩怀孕生子,他们在孩子出生后向王女士支付报酬。


之后李华通过路边办证电话联系他人伪造了陈强与王女士的结婚证,陈强和王女士持伪造的结婚证以夫妻身份到沈阳一家医院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没想到经多次检查、调理后,发现王女士因身体原因不具备人类辅助生殖的条件。


2014年8月,李华在得知北京一家医院可以做人类辅助生殖后,又带着王女士到该院进行检查、治疗,后陈强和王女士以夫妻身份在该院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交纳了20万元现金,之后陈强和王女士返回旅顺。


等候期间,王女士动起了歪脑筋,2014年8月中旬,王女士电话联系了北京这家医院,谎称丈夫陈强生病急需用钱要求医院退款,经医院同意后,王女士于2014年8月20日来到北京这家医院将20万元现金取走,所得款项供个人使用挥霍。


陈强夫妇随后得知王女士从医院将该笔款项取走后多次向其索要,王女士陆续偿还陈强夫妇5000余元。


由于王女士迟迟不再还钱,而且后来还失去联系,陈强夫妻俩无奈报警。


02

夫妻俩报警女子被抓

2018年5月28日,王女士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5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


2018年11月23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诈骗罪对王女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王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19.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责令王女士向被害人退赔损失19.5万元。


03

代孕是违法行为

2017年,中国人口协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2.5%~3%,攀升到近年的12%~15%左右。患者人数超过5000万,其中女性占50%,男性占40%,夫妇双方共同原因占10%。



正是看到其中蕴藏的市场及巨大利润,各种非法代孕应运而生,但须注意的是带来的危害巨大。且不说目前在我国,代孕属于违法行为,由于违背公序良俗,与代孕有关的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代孕、促排卵等行为本身,也会对女子的身体、心理造成极大伤害,该行为同时存在着伦理、道德等危机…(为保护隐私,当事人为化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编辑:王鸥  校对:张颖 

责任编辑:赵伟  值班主编: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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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代孕属于违法行为,风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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