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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大连火车站附近!一对男女竟当街…

于雅坤 半岛晨报 2020-09-02

年轻小伙上身熊抱着女子,下身踩着单轮平衡车,两人一路从斑马线混入进机动车道,这一幕出现在早高峰的大连火车站附近,目击者刘先生看到后不禁为两个人的安全捏了一把汗。电动平衡车自问世以来,在年轻群体中很受欢迎,成为不少人"炫酷"甚至是代步工具。然而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动平衡车上路隐患重重,目前不具备道路行使权。



小伙熊抱女子踩单轮平衡车过马路


7月3日8时许,大连市民刘先生在火车站九州国际大酒店附近等车,正在玩手机的他,抬头突然看见这样一幕:在斑马线附近,一名年轻小伙一脚踩着单轮平衡车一脚落地,而他的身上熊抱着一名年轻的女子,随着小伙另一只脚抬起,单轮平衡车启动,两人快速进入斑马线又混入机动车道……



这太危险了!刘先生禁不住为两个人的安全捏了一把汗。采访中刘先生表示,当时自己正在低头玩手机,并未注意在此之前两个人是否一直是这种熊抱的姿态驾驶一辆平衡车走在马路上。



“看上去应该是情侣关系,也不清楚女方是否是身体不便,但是若有不便可以打车,在公共场所动作如此亲昵总归不太好看,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此出行对自身、对他人都太危险了。”


刘先生说。



曾有改装后的平衡车驶入中山路引担忧



事实上,对于平衡车上路引发的安全问题并非个例,今年5月份,大连微博博主“大连突发”发布了一组图片,一辆由平衡车改装的“卡丁车”驶入了繁华的中山路,它的后方是一辆路虎车,从现场图片可以看出,驾驶者的头部与后方路虎的机关盖高度持平,存在严重的视线盲区。目击者称,面对后方车辆的提醒,平衡车驾驶者还回头应辩,看上去非常危险。



近年来,随着电动平衡车的价格走低,越来越多的电动平衡车进入公共视野,尤其是在年轻人群体中很受欢迎,不少人甚至将其作为代步工具在早晚高峰进入机动车道,完全忽视了平衡车上路所潜在的安全隐患。


全靠使用者身体重力感应掌控安全隐患重重



采访中,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的专家表示,这份安全隐患首先是来自于平衡车本身,目前大多数电动平衡车的启动、加速、减速、停止等操控,都是通过使用者的身体重力感应来掌握的,缺乏其他的机械性制动装置,这是平衡车最致命的缺点,也是"上路危险"的关键。而大部分平衡车的制动时间需要8秒左右,制动距离过长、安全隐患过大,另外,电动平衡车没有合理碰撞区。    


另一种安全隐患是来自于电动平衡车使用者的操作失误,同样是因为都是通过使用者的身体重力感应来掌握,操作中很容易引发事故,记者在网上找到一份操作失误合集,有在马路上刹不住车的,有刹车过猛栽跟头的,有遇到台阶不会上的,有遇上下坡人跟不上的,有并排骑行发生剐蹭的,有左右摇摆失控的,有转弯太快翻车的……因为平衡车具有一定的速度,慢的时速8公里,快的时速达30公里甚至更高,人一旦从车上摔下来,产生的冲击力轻则摔伤重则昏迷。


另外,平衡车上路对公共交通也带来安全隐患,记者通过搜索发现,近年来国内多地都发生过平衡车引发的事故,有的是平衡车自身质量问题诱发的,有的是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了碰撞。采访中,我市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向记者坦言,有时会遇到平衡车进入公交车道,“我甚至都不敢鸣笛提醒,唯恐惊到对方,出现更多危险情况,只能跟在后面干着急。”他说。



电动平衡车不具路权已在多地禁行


事实上,电动平衡车上路所带来的安全问题,在国内多个城市已经引起了关注,因存在安全系数低、事故难以界定责任等隐患,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等多地均把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认定为违法行为。



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电动平衡车显然不属于机动车,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在外形、尺寸、质量、制动、最高时速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电动平衡车也不符合这些安全技术标准,因此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所以电动平衡车并不具备道路行使权,不能在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另外,平衡车与滑板、旱冰鞋等性质相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此类滑行工具,这也就意味着平衡车也不能开上人行道。


交警部门提醒:由于平衡车不具备路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性质难以确定。因此,应选择在广场、公园、生活小区等特定场所及非道路性的地方使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于雅坤

编辑:樊金石  校对:宋洋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副主编: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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