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10月11日开始
本市2022年度城乡医保
10月11日开始预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明年有调整
自2020年起,我市整合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要求,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我市城乡居民自愿参保,一年一缴费,缴费当期享受待遇。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参保人员类型分为2档: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新入学大学生实行按年度预缴
一直以来,我市大学生参保需一次性缴纳其参保年度至毕业年度的全部医保费。从2022年度起,我市新入学大学生缴费实行按年度逐年缴费。以往已经按学制年数一次性缴费的大学生不需补缴。
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包括:本市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0900元
记者了解到,大连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0900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所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都有资格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
大连市医保局介绍,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又叫作大病保险免赔线,被保险人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即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即进入大病保险理赔范围。所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高低,是影响大病保险理赔待遇高低的重要指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67号)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大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5月8日公布)显示,全口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880元。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不应高于20940元。综上,大连市确定2022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0900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 苏琳 肖崟崟、大连税务
编辑:姜雯欣
责任编辑:王家兴 值班主编: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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