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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男子:每天从早到晚,我都要崩溃了…

佟亮 半岛晨报 2022-01-05

“黄心土豆,78一袋,

一块四毛九一斤……”


最近一个多月来,家住沙河口区胶州街21号的于先生感觉很崩溃,因为他家对面超市的大喇叭每天从早到晚循环播放,除了声音太大太吵,每天循环播放的还是同样的一句话,让他郁闷不已。






大喇叭循环播广告让居民崩溃


12月1日,家住沙河口区胶州街21号的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十一前后,他家对面新开了一家超市。近一个月来,这家超市每天白天都会用大喇叭循环播放广告。


刚开始于先生觉得可能是超市开业需要聚拢人气,忍一忍就好了,谁知大喇叭一响就是一个多月,“每天早晨八点一直响到晚上五点,不停循环播放广告,而且就一句话,真的太让人烦躁了。”


于先生说,播放广告的喇叭声音很大,“超市距离我们这栋楼有几十米远,我家关窗户也能听到,如果想开窗户透透气,那声音更是大的让人受不了。”于先生说,疫情期间他和妻子居家办公,“因为喇叭声很大,中午想休息一会儿都不行,被吵得睡不着。”


根据于先生提供的视频,记者注意到尽管隔着几十米远,但超市喇叭的声音确实很大,而且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黄心土豆,78一袋,一块四毛九一斤……”“就这一句话,每天从早喊到晚,我听得都要崩溃了,我感觉自己都已经开始幻听了,即便超市的喇叭停了,感觉耳朵里还在回响着这句话。”于先生说。


尽管被吵得受不了,但因为不知道哪个部门管这事,因此于先生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投诉,“我们在对面都能听得这么清楚,超市楼上估计声音更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管一下。”

   




商家噪音扰民可报警维权



记者了解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商业、娱乐、体育、庆祝、宣传等活动产生的噪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大连市政府法律服务中心专家组律师、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遇到商家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维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编辑:樊金石

责任编辑:王家兴  值班主编: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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