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发布最新通告
关于进一步有序开放相关经营场所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尽快恢复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
从12月11日起,除进口冷链企业、农村集市、电影院开放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外,下列经营场所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照“验收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逐步有序恢复营业:
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娱乐场所(歌舞厅、KTV、游戏厅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剧院、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乡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纪念馆、棋牌室、体育场馆(游泳馆、球馆、健身房等)、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大型商超、大型农贸市场、重大能源工程建设单位、粮库、金融机构、药店、医疗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星级以下酒店、咖啡厅、酒吧、洗浴中心、按摩店、足疗店、美容院等其他经营场所在确保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可先行开放,餐饮经营单位仍暂停堂食。行业主管部门将同步会同属地街道(乡镇)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要求不到位的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各单位应坚持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严控活动规模”的原则。对于确需举办的大型活动,规模要控制在100人以下,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承办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活动正式举办前15日,向属地街道(乡镇)报批。提倡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等形式,减少会议现场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的大型活动一律不举办。
城乡居民个人应尽量减少家庭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对于确需举办的,规模要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街道(乡镇)报批,并由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义务
城乡居民应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养成戴口罩、测体温、主动验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涉疫人员有交集的,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上述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2月10日
编辑:姜雯欣
责任编辑:王家兴 值班主编:王勇
编辑:姜雯欣
责任编辑:王家兴 值班主编: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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