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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驾照“销分新规”存误读,全国各地交警服务大厅被挤爆!权威说法来了!

2018-02-28 台州交通广播

3月1日起将施行驾照销分新规,引发广泛关注,也让一些司机担心以后销分困难,使得一些地方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甚至排起了长龙。记者采访发现,之前网传内容对驾照销分新规存在一定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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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长队扎堆销分

  

近日来,“自3月1日起,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的消息在网络疯传,大意是:按照交管局的新规,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一些司机因为违章太多,驾照分不够扣,往往会找有驾照但没有车的亲戚朋友代扣分,或者花钱找代办违章的“黄牛”销分。所以此消息一出,不少驾驶员赶在月底前去交管部门处理违章……

  

湖南长沙交警支队处罚中心▼


广东珠海↓↓


山东济南↓↓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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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澄清新规是为便民

  

请各位驾驶员不要误解、

以讹传讹,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网传“3月1日起,2018年驾驶证销分新规,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玉环交警官微2月27日消息:其实真相是3月1日起,此政策仅限于通过“台州交警”微信、“交管12123”APP等网络平台自助办理违法处理人工处理窗口不受上述内容限制,处理程序不变。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驾驶人可就近前往大队及各交警中队办事窗口处理,所以您不需要在3月1日前扎堆去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由于办理的人数太多,成都、深圳等地已经到上级部门要求,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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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对“黄牛”影响几何?

  

既然窗口仍可处理非车主违章,一些网友担心之前对于买分卖分“黄牛”现象的治理预期会打折扣。在采访中,一些“黄牛”甚至表示,这次新规对他们的“生意”影响不明显。

  

部分网友表示,新规虽然有同时绑定数量的限制,替人销分不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但也会变相提升销分业务的“含金量”,真正违章扣分较多的人找“黄牛”,可能还要涨价。

  

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王金表示,替人销分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甚至变成了一些人获取非法利益的渠道,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谁违章谁受处理是天经地义的,但现实中李鬼冒充李逵去销分的情况并不鲜见。”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说,从技术角度来讲,现在的监控设备拍清楚司机的体貌特征并不困难,可以考虑在处理违章时增加验证身份的环节。

  

一些网友还建议,对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采集现场照片,并可考虑把驾照借给他人销分的行为,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联系起来,杜绝替人销分现象。




PS:针对前期有些网友提问较多的几个问题,公安部交管局进行了统一答复,具体如下:


1、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吗?
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2、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3、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4、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的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来源: 新华社、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玉环交警、新浪微博等 版权归原作者 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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