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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同事电瓶车不慎摔死,骑车的赔了43万...台州人你今后还敢带人吗?

2018-03-20 台州交通广播

听说有人骑车带人下班

结果赔了43万!



骑车带人下班结果赔了43万!


据现代快报,有人坐电动车玩手机不慎摔死,结果骑车的人赔了43万。



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卜某和顾某是公司同事,平时两人经常一起上下班。2016年12月某天下午,顾某搭乘卜某的电瓶车下班,谁也没有想到半路发生了意外!


▲ 示意图片来源于苏州交警


顾某坐在电瓶车上看手机时突然跌落受伤,之后只能一直住院治疗。2017年8月,顾某还是因治疗无效死亡。顾某死后,其家属便将卜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卜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



最终,卜某因违反《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的电瓶车的搭载规定,被判承担43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 示意图片来源于苏州交警


只是好心下班骑车带人回家

最后居然要赔43万!

看到这里,吃瓜群众都蒙圈了……



苏州人为此吵翻了!


有网友表示这种问题只能自认倒霉


也有人觉得43万带个人实在是亏

这种事就是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倾家荡产


还有小伙伴纠结:

“都是好友,人家非要让带,

不带又不好,出问题还得负责。”


@午夜清禅:知道这个交通条例的人真心不多,处罚肯定也不重,否则大街上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电动车带人了


@夏日脆脆冰43万真的是要倾家荡产了,带个人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还有就是这哥们是怎么从后座能掉下去的


@xzd看卡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的,自从我被罚了20块,加上被教育了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带过人了。


@SHEN人以后要是遇到熟人一定要我带,那就把车让给他骑,我坐后面!



有些小伙伴还觉得不太能理解

为什么电动车不能带人


其实,电动车带人本身就是有明确规定的!

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坐后面


十二周岁以上的人不能坐在电动车后面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这就意味着,平时有些小伙伴上下班的路上骑电瓶车顺路带同事、好友(12岁以上)都是违规的,一般情况下会处以20元罚款。



20元的处罚虽然看起来不高,但是一旦出了事,那么骑车带人的人就要负责任,就如同上述案例里的卜某一样,赔的就不会是几十块的小钱了。



其实除了违规带人

其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也比较严重

比如超速行驶、随意掉头转弯、横穿马路

闯信号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比较常见

希望大家三思而后行,安全第一!


来源:现代快报、苏州交警、深度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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