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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民警的面怒撕20元被罚千元,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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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碎20块钱
被罚1000元
……
你没听错
是真的!
3月18日
安徽阜阳女子孙某带着孩子
到某商场儿童乐园游玩
在此期间
商场管理人员看到孩子太小(约2岁)
就请孙某给孩子戴上尿不湿
以防孩子随地小便
孙某执意不听
还要求退票
据了解
孙某使用的门票是商场做活动时赠送的
而且已经玩了许久
不符合退票退款的条件
管理人员未予退票
双方发生矛盾
最后报警
民警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
管理人员拿出20元钱退给孙女士
希望息事宁人
孙某为泄愤
当场将20元纸币撕烂
▲被撕碎的20元
你以为这就没事了?
民警立即指出孙某的行为已经违法
目前
警方已对孙某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故意损毁人民币属违法行为
对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作出了具体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翁源公安综合中警安徽、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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