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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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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10点市民广场耀达路,FM102.7台州交通广播“爱心助考 文明让行”活动启动仪式盛大举行,现场汇聚救援直升机和近百辆爱心车,共同见证守望高考生的爱心助考行动。(详情可在本官微后台回复“爱心助考”查看当天视频直播)


农村建房有新规

以后建房不能随心所欲了


近日,台州市出台

《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

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出台背景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及浙江省、台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浙江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7号),针对台州市当前农村住房布局散乱、居住环境较差、建筑质量不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起草出台《通知》。


建立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体制,优化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布局,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着力提高农村住房设计、施工水平,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通知》共五个部分


第一规范农房设计要求

第二下放农房审批权限

第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适用范围

第五施行时间及配套实施细则制定



关于《通知》的四个问题


问题一


《通知》对立地式农房设计及建设

提出了哪些要求?


《通知》规定,新建立地式农房的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1.5米,建筑总高度(指室外地坪到建筑最高点,包括屋顶、楼梯间等)不超过14.5米。


确需建至4层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并从严控制。




  ▲鼓励农房按照“套”设计或者相邻农房采取套式联建;


  ▲优化建筑布局,科学配置农村住房功能空间;


  ▲楼梯间原则上要求开窗或采用防烟楼梯间,满足自然采光通风以及排烟的要求;


  ▲农房设计要满足国家和地方建筑结构、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有关要求,提高防灾、抗震等能力,并着力探索形成“浙派民居”新范式。


《通知》要求,农房建设应当按照施工图(含通用图集)、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使用合格建筑材料。



问题二


《通知》如何优化

现有的农房审批程序?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通知》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宅基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验线、批后管理及规划核实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同时,将农房宅基地用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联合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统一办理。



问题三


对于部门间的衔接协调机制

《通知》有什么规定吗?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法定管理职责,运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果,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边界,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监管真空的现象。



问题四


《通知》所称的

村民、农房如何理解?


《通知》规定,村民是指具有农村(含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农房是指村民或者受村民委托在其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



来源:无限台州APP,台州发布、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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