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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囧事!台州一司机撞护栏后离开,被判交通肇事逃逸!


2月19日凌晨1时20分许,玉环城区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从金沙8号KTV往交警大队方向行驶时,与交警大队红绿灯路口的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相撞, 在发生相撞后,这辆车没有任何停留的迹象,驾车扬长而去,伴着大雨消失在浓厚的夜色中。


在接到报警后,玉环交警大队市区中队的民警立即清理现场,放置锥桶警示。



通过相关侦查手段,交警锁定了车牌号为浙J***75的白色雪佛兰轿车,并通过车牌号联系了肇事车主。据车主交代:由于雨刮器坏了,雨天行驶看不清道路,从而酿成事故,以为撞的不是人,就没有报警处理。



交通护栏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还能保护群众出行安全。行车过程中撞上护栏、标志标牌等交安设施,算不算交通事故呢?


玉环交警提示:撞护栏也属交通事故,逃逸是要被拘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如果在现场报了警,这种行为就构不上逃逸,也就不会面临这么严厉的处罚。


记者:路小东 通讯员:李莎莎 小编:路路通 责编: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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