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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电动车主,新国标4月15日实施,未备案登记将不能上路行驶!附市区备案登记点!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新国标”)
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台州自启动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
不少车主纷纷为自己的两轮电动车
办理了“临时身份”
还有相当一部分车主
尚未申请备案登记!
逾期未备案登记的后果很严重
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标准实施后,未经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请大家务必抓紧时间!
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向住所地派出所申请备案登记
已备案登记的电动车
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
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
办理备案登记
符合旧国标且列入《公告》的电动车
必须在2019年4月15日前
办理备案登记
4月15日后
只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总之一句话:
4月15日后
只有办理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才能上路行驶
还没备案登记的车主,
赶紧行动起来!
01
椒江区02
黄岩区03
路桥区04
集聚区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
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
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
同时应当遵守通行规定
文明安全行车
来源:台州交警 通讯员:杨斌 翁沁雪 小编:路路通 责编: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