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借车给朋友,车主却被控危险驾驶罪?请看详情……
案例经过
2020年01月31日晚,黄某在车主林某家做客,期间,两人推杯换盏喝光了一箱啤酒。酒足饭饱后,黄某要回家,以疫情防控期间打不到车为由,提出借用林某的车,林某二话不说就将车钥匙交给黄某。
在回家路上,黄某驾驶车辆途经楚门镇长钓嘴村黄金海岸前路段,轿车突然失控冲进路边绿化带,发生侧翻。黄某被困车内,陷入昏迷。随后,黄某被交警救出送医院抢救,但还是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经交警检测,驾驶员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发原因是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发生侧翻。经鉴定,事发时该车辆时速为115km/h—125 km/h,已严重超速。
以下三种行为很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交警提醒:
借车有风险,借车需谨慎!三朋四友一起喝酒,如果知道有人要酒后驾车,而未尽到安全提醒、劝阻义务,不加制止甚至纵容,若出了事故,同桌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来源:玉环交警 小编:路路通 责编:晓文 审核:雨杨
特别提醒↓↓↓
3、椒江:关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有条件恢复堂食经营的通告(第39号)
6、今天浙江这张名单刷屏!2018个名字闪闪发亮,这就是浙江人!
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