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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7号丨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来台返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一、乌鲁木齐市来台返台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
二、自7月7日后从乌鲁木齐市来台返台人员,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第一时间在各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各地要督促核酸检测阴性者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四、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宾馆,不得随意加码采取不必要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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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发布 小编:路路通 责编:晨曦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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