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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来了!标准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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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6月17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0号)。



本期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补贴力度加大了的就业创业政策

1

加大创业导师开展服务的补贴力度


补贴对象:


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选聘的创业导师。


申请条件:


1.与孵化项目“一对一”结对签订帮扶协议,提供免费指导、咨询服务;

2.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以工商注册为准)。


补贴标准:


2020年6月17日前签订帮扶协议按 2000元/家给予指导服务补贴;2020年6月17日后签订帮扶协议按3000元/家给予指导服务补贴。



2

降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门槛

补贴对象:


重点人群。


申请条件:


1.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

2.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不满3年;

3.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补贴标准:


2020年6月17日前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2020年6月17日后创业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3

提高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2014年7月(含)之后到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或2018年1月(含)之后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金融机构除外,且不包括创办上述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2014年7月(含)至2017年12月(含)期间就业的,属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1月及以后就业的,属于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4.自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3年内开展首次补贴申请;其中,2014年至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时间可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高校毕业生2019年8月27日后到派遣公司就业,从事非派遣工作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年8月26日



补贴标准:


★ 2019年12月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以下执行

(1)2017年12月(含)前就业的,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每人250元/月、350元/月、500元/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2018年1月(含)后就业的,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每人350元/月、450元/月、600元/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从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至毕业后满3年(提前终止就业的补贴至终止就业)。

(3)2017年12月(含)前就业,就业时间持续至2018年1月后的,其中2017年12月及以前的就业补贴按补贴标准中的第(1)项计算,2018年1月后补贴标准按第(2)项计算,补贴期限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

(4)2017年12月(含)前就业,不符合台政发〔2015〕22号条件但符合台市委办发〔2017〕57号规定条件的,可从2018年1月起按补贴标准中的第(2)项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期限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

(5)2017年12月(含)前已按台政发〔2015〕22号文件享受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并终止就业的,2018年1月后重新就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补贴标准中的第2项标准给予就业补贴,补贴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为止。


☞☞☞上述补贴按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为单位开展申请,其间离职或至享受期满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份给予补贴。


★ 2020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以下执行: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5400元/年的补贴;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7200元/年的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9000元/年的补贴。


特别说明:同一单位就业参保1年以上的按年给予补贴,就业参保不足1年的不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4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创业就业服务的力度

补贴对象: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


申请条件:


1.为我市企业(与提供就业服务的市场主体不能相同单位)引进新员工(引进前1年内无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记录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见习(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除外)或促进失业职工(在台州行政区域内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3个月以上;

3.申请对象自企业吸纳职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1年内开展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其中高技能人才、重点人群,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每家中介机构1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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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人社 小编:路路通 责编:晓丹 审核: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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