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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仙居三门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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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

最新通告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41号

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贮存、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部分单位还需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核验,接受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扫码相关知识培训。

二、未列入备案登记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

三、对未办理备案登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将进口冷链食品备案登记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六、截至2020年12月3日,已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视同已备案登记)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3日


临海市已激活“浙冷链”的单位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日)


仙居

最新通告


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

实行严格管控的通告

(第54号)


为扎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即日起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八个一律”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一律备案申报
凡贮存、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须 “浙冷链”主体激活核验,并接受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扫码相关知识培训。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需提前3天向辖区市场监管所冷链物防联络员报备。
二、查验一律码证齐全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务必做到“浙冷链”追溯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及报关单、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产品消毒证明等材料齐全,做到货证相符。
三、人员一律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做到每天2次测温,健康自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并送医。新进工作人员上岗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做到每7日核酸检测一次;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做到每28日核酸检测一次。
四、操作一律从严防护
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过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手套、鞋套、雨靴等防护用品,必要时穿着一次性隔离衣、佩戴护目镜或面屏,特别是在装卸来自有疫情发生地区的入境物品时搬运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避免物品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 搬运过程中如发生口罩破损、应立即更换。
五、场所一律每日消杀
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和贮存场所,务必每日落实消毒措施,并做好相应消毒记录。
六、销售一律实名登记
如供货给餐饮经营单位或下级经销商,做好实名登记,并督促采购方做好浙冷链扫码入库,落实上述管理措施。
七、信息一律公开公示
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在显著位置标示进口产品信息和该批次产品的“浙冷链”追溯码,向消费者明示或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将进口冷链食品备案登记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八、违规一律从严处置
对未办理备案登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4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长按下图二维码识别查看附件:《仙居县已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单位名单》(视同已备案登记,截至2020年12月3日)


三门

最新通告


66号通告 | 三门县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

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冬春季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凡贮存、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办理备案登记,部分单位还需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核验,接受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扫码相关知识培训。02
未列入备案登记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03
对未办理备案登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04
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5
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将进口冷链食品备案登记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06
截至2020年12月3日,已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视同已备案登记)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三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3日


三门县已激活“浙冷链”的单位名单


(截至2020年12月3日)



延伸

阅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严格防控这类食品

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2月2日消息,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重点口岸城市要落实好集中消毒、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等首站防控措施。


要强化协同联动,在信息通报、风险交流、排查处置等方面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更大范围凝聚工作合力,织密冷链“物防”网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餐饮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备案。要强化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字当头,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
加大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查处打击力度,指导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最大限度阻击疫情风险的传播。
在接到相关机构新冠病毒检测阳性通报后,要第一时间督促指导经营者对同批次产品下架停售、专区封存,并查清涉疫食品来源、去向、库存及相关数量,严格按规定处置。各地要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预防性消毒,严格做好人员防护等工作。


源:临海发布 仙居发布 掌上三门 小编:路路通 责编:章剑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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