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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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现一例河北石家庄输入的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刚刚,海宁市发布疫情通报:
疫 情 通 报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海防办〔2021〕3号”
事关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入境集中隔离满14天及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海宁人员的“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仍处于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的人员应立即进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二)各镇(街道)要按照规范、安全的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场所,成立由镇(街道)、医疗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小组,细化隔离管控方案,明确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人员职责任务、规范操作流程等内容,做到定点、定人、定责任。
(三)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属地镇(街道)承担。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疫情未结束
防控别大意
本土确诊+107
其中河北+90
国家卫健委消息,12日0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1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例(上海5例,广东2例,福建1例),本土病例107例(河北90例,黑龙江16例,山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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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宁发布 央视新闻 国家卫健委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路通 责编:章剑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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