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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十严禁”规定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

春节假期临近

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

聚集性风险增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身处疫情防控关键期和考验期

更容不得一点含糊、一丝懈怠


台州出台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员

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十严禁”规定


1、严禁无防疫方案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

2、严禁擅自举办单位联欢、集体团拜、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

3、严禁应急值班、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岗;

4、严禁未经批准出境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差或旅游;

5、严禁有流感样症状参加聚餐、聚会;

6、严禁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

7、严禁疫情防控无部署、无专人负责;

8、严禁隐瞒亲属的入境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信息;

9、严禁擅自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防控信息;

10、严禁违反本市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来源:台州发布 温岭发布 小编:路路通 责编:林刚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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