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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十严禁”规定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
春节假期临近
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
聚集性风险增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身处疫情防控关键期和考验期
更容不得一点含糊、一丝懈怠
台州出台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员
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十严禁”规定
1、严禁无防疫方案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
2、严禁擅自举办单位联欢、集体团拜、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
3、严禁应急值班、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岗;
4、严禁未经批准出境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差或旅游;
5、严禁有流感样症状参加聚餐、聚会;
6、严禁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
7、严禁疫情防控无部署、无专人负责;
8、严禁隐瞒亲属的入境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信息;
9、严禁擅自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防控信息;
10、严禁违反本市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来源:台州发布 温岭发布 小编:路路通 责编:林刚 审核: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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