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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知名网红,突然被封号!粉丝超500万,曾被特斯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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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蔡老板被封号#冲上热搜


据报道,“蔡老板”账号主页提示“由于违反《抖音社区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该账号已被封禁”,暂不清楚封禁原因。“蔡老板”共有554.1万粉丝,作品共获得点赞9163.1万。



该消息一出

不少网友懵了:为啥被封?



此前报道:

拒不向特斯拉道歉,浙江网红车评人“蔡老板”被强制执行!


今年6月6日,特斯拉公开发文称——


网红大V汽车博主蔡某,在侵犯特斯拉名誉权被判败诉后,因拒不履行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的义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斯拉还称,“目前,我们看到蔡某仍在相关网络平台上活跃,从起诉时的54万粉丝量已涨至540万,但并未因实施侵权行为受到平台的处罚。”


特斯拉公开消息中,附有《法治日报》近期刊登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橙柿互动了解到,从法院判决书所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蔡某为浙江一名网红车评人“蔡老板”,在视频平台有粉丝540多万、全网粉丝近700多万。


在“蔡老板”的视频账号里,所发布的视频内容,涉及多家豪车品牌的点评与车主维权内容。



另据中国网报道,特斯拉曾于2022年曾起诉蔡甲(“蔡老板”)侵犯其名誉权并索赔5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蔡老板”向特斯拉公开道歉,并赔偿特斯拉10万元。而后蔡甲提起上诉,今年二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事情起源于“蔡老板”在2021年的一段作品提及,特斯拉在国产化后对供应商采取压低报价、严苛结款方式或周期等手段,暗指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同时“蔡老板”表示特斯拉相关人员存“吃拿卡要”等行为。
据橙柿互动·都市快报报道,特斯拉认为名誉权被侵害,将“蔡老板”告上法庭。


据公开的(2022)浙02民初539号判决书披露——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蔡某是否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特斯拉公司认为蔡某捏造虚假事实,多次使用侮辱性词汇,对其进行恶意诋毁和贬低。


蔡某认为,其发布内容属于从业过程中了解到的客观情况,不属于侮辱诽谤,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认为,蔡某视频表述内容为其朋友在与特斯拉公司合作过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压价、吃喝卡要等情形。


但蔡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视频内容属实,也无法提供其“朋友”信息及特斯拉公司“吃拿卡要”人员的情况。


因此,蔡某视频内容并无事实依据,属于捏造虚假事实。


蔡某在视频中言辞较为激烈,使用了“肮脏”、“中饱私囊”、“毁坏了整个行业”、“垃圾”等词语,带有明显的侮辱性以及负面评价,已经超出监督批评的合理范围,具有对特斯拉公司侮辱诽谤的故意。


蔡某作为专业车评人,受众群体众多案涉视频也被大量转发。其视频足以对特斯拉公司的社会评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特斯拉公司的名誉权受损。


因此,蔡某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蔡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向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15日。


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如逾期未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或履行义务期间不足,将由法院选择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上登载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蔡某负担。


被告蔡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侵权损失100000元。


驳回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拒不道歉法院会怎样强制执行?

橙柿互动联系了特斯拉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公开登报公示法院的判决书,就属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


对此,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张泽诚律师认为——


进入法典时代,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所以,特斯拉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非法的方式侵害公司的名誉权和商品声誉,网民利用网络侵害公司名誉权、商品声誉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如果严格追究责任,侵权者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这也提醒广大网友,无论做什么事情,证据意识都非常重要,因为法律或者法院只能采纳证据证明的事实。


可能你讲的都是真的,但如果你拿不出证据,那你就极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对于拒不道歉被强制执行,张泽诚律师表示,这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目前本案相关判决书内容也已经发布在法治日报上。


对于需要被执行人主动去发布道歉声明的判决,在强制执行上如果遇到阻力,通常难以强制完成。


法院会选择在相当级别的媒体报刊上发布判决书主要内容,以帮助被侵权人起到澄清事实、恢复名誉等目的。


当然,相应登报费用会由拒不履行道歉判决的被执行人承担。


张泽诚律师建议,在网络空间内活动并发表言论时务必理性客观,不发表明显超出批评、监督范畴的侮辱、诽谤言论。


来源:杭州交通918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中国网 观察者网  微博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小编:路路通 主编:杨懿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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