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车主
请主动报废!
详情点击为全面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
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台州交警决定
自10月23日起至年底
在全市范围开展非国标电动自行车
集中淘汰工作
①初次驾驶被查获,不愿意当场报废的,责令改正。
②再次驾驶被查获,不愿意当场报废的,最高处罚500元。
③第三次驾驶查获,不愿意当场报废的,扣留电动自行车。
查获无牌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扣留。不服从管理,构成妨碍公务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抓紧时间
主动报废非国标电动自行车
附:全市各地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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