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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能否当“专车?顺风车及拼车呢?——交通部长今天这样说

2016-03-14 珠江经济台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下图为杨传堂在介绍情况。
全面深化出租汽车改革 鼓励网约车等新业态
  杨传堂在谈及出租车改革问题时表示,改革的导向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二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  对于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来说,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2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
3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和擅自转让。
4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5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6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出租车新老业态要公平竞争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因为出租汽车传统的业态和新业态需要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如果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有经营权的使用费,很显然,新老业态的竞争环境是不平等的。  我们这次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这是这次改革中很重要的方面。  至于在改革的过程中是不是取消经营权,是不是就可以完全放开数量,这可能要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鼓励用新技术分配营收
  在谈到减少出租车司机份子钱的问题时,刘小明表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怎么进行优化?各个地方探讨了很多的经验,有些城市采用了员工制的方式,就像上班一样,上班把车开走,运营完了交回来,这是员工制方法。还有一种方法是采用一种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工会组织协商。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  刘小明说,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企业和驾驶员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情况结合起来,每一单怎么分成,超过多少单怎么分,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1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2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
3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
4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支持顺风车、拼车出行
  杨传堂表示,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私家车未获许可做专车营运不合法
  在回答私家车能不能做专车的问题时杨传堂表示,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  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杨传堂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珠江经济台的听众和网友也对出租车和专车改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前排6毛出售爪子:希望尽快进行相应的措施就好  @不相信阴谋:营运许可看似很合理,小客车的主要功能就是载客,就像人天生就会吃饭,喝水喘气一样,你非给他加个证,喝水证喘气证,吃饭证  @分裂的木偶:网约车确实属于违法经营,盈利为目的至少要办个营业执照吧,司机考个从业资格证吧。  @银鲛:不能因为有份子钱这种问题东东的存在,就否定出租公司这种管理模式,相比专车快车,我还是愿意坐正规出租车。  @skygoon:坦白说,专车、顺风车、拼车出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压力,也有分享经济的意思在里面,只不过现在监管制度和平台尚未健全,有一定的风险,所以着力点应当在如何构建健全的监管体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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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华社电讯、新浪网等资料整理编辑:薛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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