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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教丨“公”“民”同招,是对民办学校的打压吗?

熊丙奇 腾讯教育 2021-12-23

资料图(东方IC)


作者 | 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近日,上海、浙江、江苏三地教育部门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均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同时,从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招生也将全部取消。

“公”“民”同招,全民“摇号”时代真的来了。民办怎么办?家长怎么办?这一政策能缓解择校焦虑和培训热吗?随着这一新政的切实落地,这些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民办怎么办?毫无疑问,实行“公”“民”同招,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民办学校的生源优势没了,这曾被认为是民办学校的最大优势。如果民办学校不积极转变思路,着力进行教学改革,那么,民办学校将很快“没落”,包括那些以前的优质民办学校。据此,有民办教育办学者认为“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入学政策“组合拳”是对民办教育的“打压”,而如果一直有“被打压”的心态,不在新政之下,积极谋变,那么,民办学校很可能陷入生存困境。

地方政府在实施“公”“民”同招政策时,对民办学校的态度,对民办学校的发展也至关重要。客观而言,有的地方采取的政策,确实令民办办学者感觉是“被打压”,比如,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不能选择生源,实行和公办学校一样的摇号政策,可是,公办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而有的地方的民办学校获得的财政拨款很少,办学依赖学费。换言之,政府没有委托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却要求民办学校履行和公办学校一样的责任,这会让民办学校觉得不公平。之前,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可以面试选择生源,可视为政府“给政策”,“不给经费”,现在“给政策”的路走不通了,就应该“给经费”。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都属于非营利民办学校。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级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拨款、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惠等支持政策,才能让非营利学校能坚持非营利属性。在实施“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入学政策后,有必要把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都纳入财政拨款体系。

对此,可能有人会质疑,如果财政给民办学校一样的生均拨款,那还要民办学校干啥?首先,适龄学生到民办学校求学,不能因其到民办,就不享有应该获得的公共教育资源,发达国家实行的教育券制度,是每个受教育者获得一样的教育券,可拿着教育券到公立、私立学校求学,扣抵私立学校的学费。私立学校拿教育券去获得政府的拨款。也就是说,受教育者上公立、私立,获得的财政拨款是一样的。其次,在新时期,要解决受教育者日益增长的接受好教育的需求与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仅靠公办学校是不现实的,面对受教育者的多元教育需求,发展民办教育是为了满足受教育的多元需求。也就是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的功能,已经不再是以前扩大教育资源,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度,而变为探索多元教育、个性化教育。在财政把民办教育纳入拨款后,“民办”不再是一种举办者属性,而是一种办学模式,有的全额拨款的公办学校,也可委托社会力量办学。

实行“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这对原准备给孩子选择民办学校的家庭,也会有不小的影响。家长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孩子个性比较突出的家长,坚定地想选择能满足差异化需求的民办学校,这类家长还会继续让孩子报民办学校;二是孩子对口入学学区、学校总体不错的家长,担心报了民办,未摇中,以及民办学校在实施新政后生源质量、教育质量都下降,打消选择民办学校的念头;三是孩子对口入学学区、学校总体较薄弱的家长,认为反正对口学校不怎么样,还不如先去民办试试,不行回来也是到这所学校。

因此,学生个体的情况、对口入学学校(学区)的情况,是家长择校考虑的两大因素。在实施“公”“民”同招后,报民办学校的学生肯定会加减少,但是,差异化选择需求的客观存在,加之现实存在的义务教育不均衡情况,也会令家长有择校的焦虑。

舆论普遍认为,实行“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入学后,“幼升小”“小升初”培训将降温甚至彻底退出,由此认为,这可以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这只看到“短期效应”,没有了入学考试(面试),针对这一考试(面试)的培训当然会不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的整体学业负担就减轻。

“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入学,遏制了民办择校热,但在家庭有差异化教育需求、义务教育不均衡的情况下,被遏制的择校诉求,会寻找新的出口。一是如果学区之间,学校间的办学质量存在差距,那么,家长会想办法购买学区房,这会导致学区房价格重新飙升。决定学区房价格的主要因素,是义务教育的均衡程度。二是如果孩子不能进民办学校,对口的学校也比较薄弱,家长会转而寻求让孩子进培训班,补上学校的“不足”,这会让校外教育培训班更火爆。

因此,实施“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入学,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学校的办学,都是新的挑战,要避免把这次新政简单操作为对民办学校的“打压”。政府部门要基于新政,把所有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纳入拨款体系,推进民办学校转变办学理念,同时,要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建设力度,缩小公办学校间的差距。而民办学校,也需要适应不再提前招生,搞生源大战,而是强调办学质量、个性、特色的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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