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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 曾经的检察官寻求自由

张瑞 人物 2020-02-16

Who is it 杨斌,曾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因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任公诉人并当庭为被告人求情而引起关注。2015年3月16日杨斌辞去公职。


《人物》微信账号:renwumag1980

文|张瑞 编辑|赵涵漠 摄影|陈文俊


五六岁的孩子和他们的母亲搬着小凳坐在院子里,几个大学生,正在传授「植物染」的奥义—从天然的植物中提取天然的颜色:苏木是红色;黄色是栀子花的果实;若是加入明矾,紫甘蓝则有深蓝浅蓝的区别。


院子是一个自家居住的小院。人们就站在洗衣机、鞋柜、冲水池旁边。在2015年的广州,组织者说,多亏了院子的主人,才免费得到了场地。院子很小,孩子们占得满满当当,院子的主人,杨斌—人们叫她斌姐,索性坐在了地上。


「要反复浸染几次?」


「至少9次呢。」


在孩子们嘈杂的吵闹中,杨斌女士一手支颐,饶有兴致地发问。一身蓝布长裙,脚踩拖鞋,女主人显得闲适而放松,但偶尔皱皱眉,又有些不怒自威,像个归隐的侠女。她随意坐在地上,垫在身下的快递信封透露了些往昔的线索,一封上写着「一审材料」,一封上写着「集体行政诉讼」。


杨斌今年45岁,18年检察官生涯后,2015年3月16日,她向广州市检察院提出了辞职,4天后,辞职被批准,她承认时间短得出乎意料。


天然的植物染料煮好了,孩子们将布料浸进去了,院子里一派热闹,杨斌将盛况上传到朋友圈,一个朋友于是揶揄,报纸头条明天也有了—检察官无奈辞职,回家开染坊。


公门里头好修行


2012年的时候,一个外地同行在微博上给杨斌发私信:阿斌姐你辞职开律所吧,我辞职跟你一起干。当时,她回复,我是不会辞职的。

后来,只能说时随势异。


新世纪以后,杨斌大概是广东最有名的检察官。她频繁出现在媒体上,从中央台到地方台,检察官杨斌都会从容地在镜头前诉说自己的想法。作为一个体制内升起的明星,她却并非体制特意塑造的「高大全」,相反,一开始,她是作为体制的异类,被舆论发现的。


听闻她的人都知道,这要追溯到一起10年前的旧案。


一位年轻的母亲,她的丈夫每天外出打工,她则被困在广州的出租屋里,独自照顾3个孩子,大的4岁,最小的只有9个月。无钱看病,无钱买衣,无钱生活,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属于贫民的困窘,她的丈夫,最大的爱好是每天看人打牌。而厄运总是袭击弱者,刚刚出生9个月的女儿生病了,年轻的母亲花掉了所有积蓄,卖掉了结婚戒指,可疾病还是反复发作,当藏在摇篮底下的全家积蓄只剩30块钱时,她在一天深夜,将自己的女儿溺杀在城中村边晦暗的河水里。


「为什么要杀死她?」检察官杨斌问年轻的母亲周模英。


「我没资格做母亲,判我死刑吧。」


作为案件的公诉人,杨斌并未像通常检察官做的那样,以此定罪起诉,宣告她的「罪不可赦」,反而念着自己写的公诉词,她泣不成声,请求法庭能从宽处理。她的同情缘于一个自己永远无法解答的疑问,若是易位而处,身处周模英的绝境,自己能做到哪一步?


「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又何尝不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不久,杨斌的公诉词流出庭外,在「不专业」与「作秀」的质疑中,对制度的拷问和对弱者的同情,迅速击中了这个时代的痛点。5年后,2010年底,被告人周模英提前出狱,登门跪谢,彻底让杨斌成为舆论的宠儿。


一个体制内人物,不是「千人一面」,不是唯唯诺诺,反而表达自己的想法:在法律之上,还有永恒的人道主义—这份个性,让她的形象凸显了出来。


杨斌说,周模英案对她自己也是一个里程碑。在检察院,她曾被评为「最无情的人」,嫉恶如仇,检察官杨斌总是要求法官判得越重越好。她曾逼着一个拒不悔罪的死刑犯一张张看完受害者的尸体解剖照片,不容他回避。刑场上,他告诉杨斌,那时心里有些难受。


但看惯了底层倾轧,她开始感到这些个体的命运中有着更广大的悲哀,他们是被这个蓬勃发展的时代抛弃了。


她的父亲给她说过一句老话,「公门里头好修行」。这话在杨斌的事业中有了第一层解读,「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的位置和身份意味着我们手里握着或多或少的资源,我们是可以为老百姓做点好事的。」而体制的冰冷,让她甚至觉得,身处公门,有一种原罪,她该做些什么。


向杨斌求助的人多了起来,她的办公桌上时常堆着上百封的求助信,检察院的值班法警为难地说,找你的人太多了。这些人中,有浪子回头的小偷,有想寻找失踪丈夫的妻子,还有老人向她求助,说自己的儿子儿媳沉迷网络,把她当了妇联干部。


一次,一个当事人在检察院的网站上留言,自己要和前妻同归于尽,领导作出批示,「建议送杨斌同志做好法律指引和疏导工作。」


公门里头好修行,对杨斌来说,也就有了第二层的体会,「在公门里,做一点点好事,就会被放大,被戴上光环。」


这句话有谦虚的成分,但也不无道理。


2011年,杨斌被正义网选为「中国正义人物」。这个响亮的名头虽然只是由一个网站授予的,但也反映了一时的风光。更重要的,则是体制内的承认。她的独特的公诉风格,曾经被批评为不顾大局,庭上乱说话,现在则成了「做好群众工作」,当时的广东省检察长号召「每一位检察官都应该向她学习」。


这之后,杨斌迎来了职业生涯中最光辉的一段历史,她开始频频披红挂绿,《铁肩担当公平正义,柔情演绎执法为民》,这样主旋律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她一年内就开了6场,她还当选了广东省党代会代表,成为政法系统内冉冉升起的新星。



接受采访前,杨斌在读一本关于高华的纪念文集


它拿真正的坏人没办法,也拿真正的好人没办法


「当你有很多荣誉的时候,踩着这个荣誉往上走就好了。」杨斌的一位同事接受《人物》采访时说,这是体制的坦途。


杨斌本该一直被簇拥在队伍里。一次次的先进事迹报告会、讲课、约访,让她有了一种「拨云见日」的快感,她曾作为体制的异类存在,突然,她不是了,她成了被体制接纳的「先进典型」。一位检察院政治部的同事告诉她,原来树立的典型,要么是癌症要么是死人,还没有她这么接地气的。


这是一段意气风发的时期,后来,回顾自己接下来的举动,杨斌说,她只是没有想到后果那么严重,「以前所有的典型都是体制打造的,不依靠体制,一个体制内的人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社会影响力,这在以前是没法想象的。」


影响力来自于微博。2011年她写下的第一条微博,她就宣告了自己的到场,「我是杨斌,和你分享真正的生命故事。」


这样的语气,常见于突出主持人风格的电视新闻栏目,这是一种混杂着真诚和雄心的开场白。


其时正是微博问政风起云涌之时。作为体制中人,最吸引眼球的当然是她对体制的批评。


「最要命的是案子上个检委会,一不小心就遇到法盲大集会……」


「记得98年入行时,广州盗窃入罪起点是2000元,后来才知道这两年降到了1000元。物价飞涨,盗窃起点越来越低,贪贿起点越来越高,偷1000元坐牢,贪污几十万元缓刑,社会矛盾能不激化吗?」


这样发言的初衷,颇有些理想主义和一厢情愿,「我总是想,假设公众能够通过这个微博,看到体制内生活着的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虽然,结果实在不大好。


微博开了一个月后,杨斌被通知参加微博学习班;3个月后,领导找她谈话,她不得不取消了实名认证;半年后,她恍然感慨,「因为这个微博,第N次被谈话」。


政治部的同事约谈她,和她商量,现在正在帮你申请荣誉,是不是就把微博停了?—2011年,广州市检察院正在给杨斌申请全国模范检察官,申报材料已经寄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这是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


可她不愿收手。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她碰到了那么多体制中的支持者,这让她惊异,原来自己并不是异类,他们只是不敢说。她想,自己有更好的条件,她有体制的光环。


后来,政治部的同事告诉她,最高检没有批准他们的申请。


这是蜜月期的结束,之后,体制停止了对她的宣传。


她被调离了第一线的公诉岗位,不再办案。辗转腾挪的,是在职务犯罪预防处给企业开讲座,借调政法委搞平安广州,然后作为年纪最大的工作人员,和年轻人一起在窗口办公,做档案查询。这些工作的共同特点,一是清闲,二是边缘。一位同行甚至告诉她,自己最鄙视的就是她所在的部门,做的都是些虚而无用之事。她也曾申请调回公诉人岗位,重新办案,但申请却如石落深潭,杳无音讯,没人告诉她为什么。


杨斌也曾尝试在仕途上更进一步。2011年底,她报名参加了广州市检察院的副处岗位竞选。开局如有神助,笔试的一道论述题说的就是她:「某检察官开庭,指控犯罪的同时为被告人的悲惨境遇求情,你如何看待如何认识情法理的关系?」


她的第一反应是,这题目好啊。


而竞选结束,却是朋友发来问候:结果出乎意料,你一切可好?


余下的几年,「为什么还没升职?」成了让她自觉最无力也最无能的问题。后来想明白了,作为被「招安」的典型,她却在微博上乱说话,一个不可控的人,体制是不会考虑的。


既然这样,那就只好自娱自乐。


自2012年以后,杨斌接受的所有采访,都不再报单位审批。因为报了,也不会批准。她就自己拿主意,美其名曰,不给领导找麻烦。


之前的光环倒是真的成了保护罩。「这个制度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它拿真正的坏人没办法,但也拿真正的好人没办法。」


杨斌说,自己是个好人。


本文为节选版,首发于《人物》2015年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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