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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一女子取钱时发现ATM机内有张输好密码的卡…

2017-05-24 腾讯大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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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贪小失大。许多人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从而误入歧途。


近日,浦东新区一女子在使用ATM机时,发现ATM机内已有一张输好密码、可取现的银行卡,原来是之前的一位客户落在了ATM机里忘记取走,于是她干脆分九次取走了卡内的现金,随后逃离了现场。然而女子没想到,这一幕被监控视频完整地拍了下来。



监控画面显示,今年1月21日,一名男子走进一家银行ATM机内取款,取完款后男子清点了一下钞票便转身离开,粗心地将银行卡遗忘在了ATM机内。随后一名女子进入ATM机窗口,她发现自己的卡插不进去,随后发现ATM机还停留在取款的界面上,她并没有选择知会银行工作人员或报警,而是分9次、每次2000元取走了卡内的大量现金。


犯罪嫌疑人取现的过程中,发现前面有一个持卡人在取现之后没有将信用卡取出来,并且密码也没有退出来。看到这种情况,她查了一下前面持卡人的账户余额,发现里面有两万多块钱。



这名犯罪嫌疑人姓韦,安徽来沪,今年36岁,在浦东一家工厂打工。进入ATM机窗口看到眼前的情况后,韦某又惊又喜,还以为天上掉馅饼,立马将卡内的钱款取现,分9次共取走18000元。韦某拿着钱欣喜若狂,立马与同伙上街购物消费,大包小包的拎回了家里,却让丈夫感到奇怪。



犯罪嫌疑人韦某:“我老公看我买的那么多东西,他就问:"今天我没给你那么多钱,你怎么买那么多东西?" 我就说我捡的。因为我们两个都是小学没毕业,不懂法的。”


韦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她也将为自己一时的贪念付出法律的代价。而韦某自称自己学历较低、法治意识淡漠,认为这样的行为不是偷盗行为,充其量和在马路上捡到钱是一个性质。


“我就想着这个钱是我捡的,又不是像别人去偷啊去抢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这样的一个行为是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因为《刑法》当中第196条规定: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取现的过程中将钱款占为己有,实际上是触犯了刑法,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期间,一定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提高身警惕。不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对持卡人来说,不论是取款也好、消费也好,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这方面的隐私。在ATM机上取款之后,一定要及时地将卡取走,并将界面退回原始界面。作为犯罪嫌疑人这一方,在面对物质诱惑的时候,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一念之差,但是一念之差就造成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样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


文章来源:宣克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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