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宗溺水事故中
1宗为小车掉入河中2人溺水
4宗为1岁以内婴幼儿在家中掉入水桶等储水容器中溺水
3宗为未成年人在小区或酒店泳池溺水
气温升高、雨水不断
溺水警情也随之出现
7月3日
南报君从深圳市急救中心获悉
从5月1日至7月3日下午4点
深圳120共接溺水报警25宗
这还不包括自行入院就诊的
其中就有5人入院前死亡
25宗溺水事故中
1宗为小车掉入河中2人溺水
4宗为1岁以内婴幼儿在家中掉入水桶等储水容器中溺水
3宗为未成年人在小区或酒店泳池溺水
5宗入院前死亡中
有3人事发地为大梅沙、南澳海域
2人(含1名12岁未成年人)事发地为泳池
按照地域划分
深圳溺水事件发生最多的是东部海域,包括大梅沙、南澳海域、大鹏新区海域等。
深圳一共有56个沙滩
均集中在东部的大鹏新区和盐田区
其中45个都是没有海域使用权的“野海滩”
这些“野海滩”多数没有救生人员看管
也没有防鲨网等安全措施
因此很多溺水事件都发生在这些地方
但并不意味着海滨泳场就“万无一失”
5宗入院前死亡事件中
就有3人事发地为东部海域
深圳市急救中心特别提醒
暑期到了,炎热的夏天,水中又是消暑的好去处。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溺水的25人中有3名是12岁以下的孩子,在小区或酒店泳池溺水。还有4名1岁以内的婴幼儿在家中发生溺水,幸好送院及时,没有死亡。当孩子在游泳时,或年幼孩子在家里洗澡时,监护人都必须时刻警惕,不能远离孩子,更不要坐在一边玩手机,溺水可能发生在一瞬间,以免追悔莫及。
专业人士现身说法
又到了学生放暑假的时间,暑假天气炎热, 游泳成了很多学生消遣的方式,但是有些学生却跑去野外的江河水库游泳,这时候也常会发生溺水身亡的事故。野泳真的有那么危险吗?一起来听听专业人士的说法。
视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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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佛山禅城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和专业游泳人士,就以亲身经历和科学方法,说明为什么不能随便野泳。
学生们说:
“来了五六次,我老爸就想在这里教我游泳……有时候跟爸爸妈妈一起去的……倒是没有出现危险。”
禅城公安分局民警卢淳说:
“我有一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也是跟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去玩的时候溺水,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游泳教练张海冰:
“我很难游成直线,有可能你出去是这个岸,回来就到那边去了 ,回不来了。江河的水下情况复杂,除了暗流和漩涡,还有船只经过,泳者的体能消耗会比游泳池里多一倍。在野外有水流的水域,对体能的要求、心理素质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所以不要来这里游泳。”
禅城公安分局公共关系科副科长廖海彪:
“辖区派出所会组织辖区的力量进行群防群治,发现野泳的进行及时劝离,通过警方巡逻始终做不到全覆盖的,希望广大市民远离野泳,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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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向雨航
来源 | 南方卫视 广东台今日关注(gdtvjrgz)
编辑 | 冯仕妍 朱丹
校对 | 谢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