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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朋友圈炫富后被律协调查!原来,她触犯了这个问题……

2018-01-12 南方日报

最近,深圳一位女律师

疑似“炫富”成为热点

近日下午

拥有百万粉丝的微博大V@哑巴 

发布了这么一条微博



在她朋友圈里可以看出

她钟爱Burberry西服套装

香奈儿的高跟鞋

抬手就是卡地亚的手表和手镯

一单业务几百万

西服只要6000元

5万块包不放心大妈保管

…… 



因朋友圈内容

女律师被网友轮番调侃

而@哑巴 亦在该条微博评论中

陆续放出不少个人微博的截图

不少网友纷纷接力进入女律师个人微博搜索

她也一度成为实时微博热搜话题

同时

……



网友提出了不少质疑



1

律师资格




有网友质疑她的律师工作

据记者了解

2014年3月1日

这名女律师取得律师资格证

2015年9月22日

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深圳开始执业


2

学历


网上一张截取自盈科律师事务所官网的介绍显示

这名女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

执业领域包括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以及股权、公司架构设计等方面



关于学历问题

记者致电北京大学法学院

工作人员回复称

目前能确认的是该人并非该校法学院学生

至于是否北京大学自考或函授学历

“尚未证实”


3

合伙人身份


这名女律师微博内容及认证均表示

她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但是她律师执业仅有两年多时间

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

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



记者多次拨打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电话

又试图联系女律师本人

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



记者在盈科律所官网查询发现

官网的“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两个职位中

都没有该女律师的信息 45 33226 45 15231 0 0 1096 0 0:00:30 0:00:13 0:00:17 3085p>



省律协要求深圳律协调查此事



针对该律师的合伙人律师身份

广东省律师协会已于10日

向深圳律协发出“案件转送处理函”

称该律师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

要求深圳律协按规定处理

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根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广东省律师协会回复:

普通人在社交平台上炫富没什么,该女律师有律师身份,把超过收费标准的聊天记录、发票、合伙人身份这些有关律师身份等情况发布在网上,涉嫌虚假宣传,是否违规还需深圳律协进一步核实。


相关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j1331mmtyzb&width=500&height=375&auto=0


若律师经调查后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应当警告、罚款。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可能也会面临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处罚。



在朋友圈炫富涉及法律问题吗



为何律协调查的是“虚假宣传”呢

深圳律师界一名资深人士介绍

在律师行业

《律师法》对两个身份都有专门的要求:


律师——只有通过律师考核并且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被称为“律师”;

合伙人——需要是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人员,才有机会被评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这两个特定身份如何界定

都有法律明文规定

但是她在微博及朋友圈“炫富”

行为虽然引来很多争议

法律层面上却没有问题



从公开资料来看

这名女律师2015年才取得律师执业证

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中

却对外自称是“合伙人律师”

这种方式明显不妥、涉嫌虚假宣传

这或许就是该律师被调查的原因

行业内提倡的宣传方式是,针对自己擅长的某个法律领域或专长(例如擅长婚姻法、税法、房地产法等),结合成功案例或热点事件来进行点评或评论。在帮助群众客观公正分析问题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最终是否会有处罚

还得看最终调查结果

而事件曝光后

网上的言论也分成了几派

一派主要是吃瓜看戏——

“如此炫富真是画风清奇”

一派则认为“把别人的朋友圈截图出来,还在网上大肆讨论,真的好吗?”


“炫富”和涉嫌虚假宣传本是两件事

有网友也分得清

而且“朋友圈要看重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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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朋友圈都在心疼“冰花”男孩,他却这么说……


来源 | 深圳大件事(nandusz)、南方都市报(nddaily)、北京青年报(beijingqingnianbao)、CCTV今日说法(cctvjrsf)等

编辑 | 冯仕妍  朱丹 

校对 |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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