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哈哈哈……审判长都这么能怼人吗?不过,怼得漂亮!

2018-04-01 南方日报


这两天,这段对话在微博上火了:


审判长:被告人伍勇。


被告人:(沉默)


审判长:请回答法庭提问。


被告人:我想拒绝回答,因为我想用这种无声……


审判长:好了,你拒绝回答,你就不要开腔了。



来,戳视频感受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6155ojqvl&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这可能是最酸爽的一次庭审了!


网友纷纷表示:这就是现实版的“戏精快坐下”



但这场判决的背后,并不好笑。


被告人伍勇,1978年出生于四川宜宾,19岁时,靠着父亲仅有的一点人脉,他去当了兵。


2000年5月,伍勇和郭某一起逃离部队。


2000年5月,伍勇持刀将其战友郭某杀害。


2001年10月16日,伍勇伙同陈某某、曾某等人(均已判刑)抢劫宜宾正源药业公司营业款11万余元,被通缉。


2002年10月17日,因迷信喝童男童女血可以治病,伍勇与唐某某(已判刑)预谋后,分别持木棒、火药枪将12岁男童罗某杀害。


2003年9月11日13时许,伍勇前往宜宾市卫星观测站,向哨兵张某某胸部开了一枪,又向哨兵曾某某射击未中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哨兵张某某受伤程度为重伤。


2003年10月2日上午,伍勇携火药枪数把、自制雷管、火药等至宜宾市人民政府门外守候,意欲袭击政府工作人员。13时许,伍勇近距离射击执勤保安杨某某后逃离现场。


法院还查明,伍勇在2008年11月11日下午4时,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持火药枪、假左轮枪、匕首等冲进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宜宾北站收费亭,抢走现金1.6万余元。


2009年2月23日下午4时26分,伍勇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魏某某持火药枪、砍刀等冲进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宜宾南站收费亭抢走现金4.9万余元。此外,伍勇还犯有杀人等罪行。


伍勇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10月21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收费站的主犯伍勇在宜宾市被执行死刑。



犯下累累罪行,面对审判仍然不思悔改,还好法律给了他应有的惩罚!



给霸气的审判长点


猜您想看:

注意了!广州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出手,深沪上线人脸识别抓拍!还敢闯吗?


在广东,如果逛街时,商场的音乐忽然变了,这是一种神秘暗示……


“他喜欢滑雪,我就建个滑雪场!”黄圣依婆婆霸气宠孙,网友吵翻!


小偷对监控比“剪刀手”挑衅,然而…正义不会迟到,还会跟你合照!


来源 | 人民日报(rmrbwx)、法律人那些事(falvrennaxieshi)

编辑 | 洪鑫

校对 | 杨远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