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学生会干部“正部长级”任命公告刷屏!学生会最新声明来了
19日,一份中山大学学生会的干部任免名单在网络引热议。这份《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2019学年度干部任命公告》名单上,按秘书机构、组成部门、办事机构三个层级,列举了近200个学生会干部岗位。有的层级中还注明了“正部长级”、“副部长级”等标示。
学生会,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啦,在大学期间是一个热门而常见的学生组织。每每入学,都会招揽新同学加入。不过,有网友认为该份名单“玩等级制度”、“沾染官僚习气”。真的是这样吗?你怎么看?
不过19日晚,中山大学学生会删除了该公告。20日中午,中大学生会官微发表声明,表示“在公告中,我们错误使用了级别的表述,对此深表歉意”。
引起网友争议的中大学生会干部任命公告。
中大学生会的最新情况说明。
事件
中大学生会任命公告引发热议
在这份引热议的《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2019学年度干部任命公告》上,记者看到,按秘书机构、组成部门、办事机构三个层级,列举了近200个学生会干部岗位。
秘书机构的学生干部岗位涉及到内建办公室、外事与会友办公室、督查办公室等秘书机构,组成部门则涉及学术实践中心、宣传文化中心等。
而在办事机构则涉及广州北校园、东校园、珠海校区执行委员会各部门的众多学生岗位。
在今日热传的名单中,几个层级中注明了“正部长级”、“副部长级”、“试用期三个月”等标识。在前两个层级中,还标明了副职等同“正部长级”等标示,网上对此热议颇多。
部分网友批评过于“官僚主义”:
@ 陈迪Winston :“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言犹在耳,这边厢一家大学学生会的正部级副部级们简直就是要管理一个国家的样子了。年纪轻轻就活出五六十岁人的架势,真棒!
@Simon_在路上:学校不想着怎么办好,学术不想着怎么做精,花里胡哨的这种虚头巴脑的你们学的倒挺多啊
@越川越Miami:这接下来是划办公室面积了还是领工资了咋滴
也有部分网友做了解答:
@拎着个壶: 现任中山大学学生会某部门干事 真实体验其实是中大学生会其实基本没有存在感 大家也就办办一些没什么存在感的学生活动 麻烦先了解过真实情况再说这种话好吗
@六盘山学者:1.做的都是普普通通学生的工作 2.每个大学的学生会和团委,都有部门啊,那有部门就肯定就有部长,副部长。等级意识非常不明显,不过是师兄师姐带着大家一起办办活动。 我们平时里都叫“学生社团活动” 快乐服务学校和同学~ 3.中大依然是那个自由的中大,谢谢关注中大,但是希望不要过分解读
进展
任命公告被删除,学生会发声明公告
19日晚,中山大学学生会已经删除该公告。南都记者就此事也联系中山大学学生会主席,不过未能接通电话。记者从学校有关方面了解到,校团委正在核实有关情况。
20日中午,中山大学学生会官方微信发布《中山大学学生会关于学生干部聘任公告的说明》。说明内容如下:2018年7月19日,中山大学学生会发布了《中山大学学生会2018-2019学年度干部任命公告》,引发社会关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校现有本科生33000余人,校学生会干部人数总计210人,由三校区五校园不同院系的同学组成,旨在努力服务同学、团结同学,以期共同成长。
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仅是岗位名称,具体岗位设置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明确学生干部的服务职责,更好地服务各校区广大同学,并作为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时的参照。
在公告中,我们错误使用了级别的表述,对此深表歉意。我们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并将认真反思、改正和完善自身工作!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批评和帮助。
采访
前任学生会干部说:“部长没有啥福利,有时候还倒贴钱”
网上热议多数针对了“正部长级”、“副部长级”等的标识。有网友直称“玩等级制度”、“沾染官僚习气”。
这里的“部级”表述,跟我们通常在公务员体系中的含义是否不同?学生会同学咋说?
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前学生会成员易同学,他表示,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是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部长并没有特殊的津贴等福利,有时举办活动、购买物资还可能倒贴钱”。
对于网络上的争议,他也十分摸不着头脑。
他介绍,中山大学学生会干部大多通过上一届主席团和部长面试后任命,常规公示都会标明级别,是为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有利于学生会内部的管理。“由于是学生会官方公告,所以措辞较为正式”。
另一现任学生会同学称,“正部长级”的标示,是为了对跨校区机构岗位和校区内部的部门岗位进行对比和说明,便于开展日常工作,进行学校、学院的考评。“试用期三个月的规定是为了完善学生骨干的选聘和退出机制,对学生骨干三个月间的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再正式聘任”。
背景
不久前学生会进行了机构改革
记者查询,中大学生会官微今年6月29日的《中山大学学生会关于实行机构改革的通知》中,对学生会的基本架构有所调整。
其中规定,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山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明确校学生会由秘书机构、组成部门、办事部门、直属团体及由机构管理的学生会部门等五类机构组成。
这五类机构都有各自不同的职能,其中秘书机构又有四个下属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外事与会友办公室、内建办公室与督察办公室。“每个办公室都配有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专职委员三个管理人员”。中大前学生会成员易同学说,主任主要由大三同学担任,副主任主要由大二同学担任。
办事部门则更多以校区划分,分为广州北校园执行委员会、广州南校园执行委员会、广州东校园执行委员会以及珠海校区执行委员会。各校区执行委员会中,管理人员又有主席和各部门正副部长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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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都市报(nddaily)
编辑 | 洪鑫 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