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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征集意见结束!起征点升至1万元可能吗?单身人士要多缴税吗?

南方日报 2018-08-23

近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手机截图)


大伙都提了哪些意见?目前还看不到。


▲近日,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显示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不过,草案自公布以来,大众的讨论一直在持续,总的来讲,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起征点5000元偏低?


历次个税修法,起征点最受到大家关注。此次拟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计算方式有所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一起征税。


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 — 6万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也争论颇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草案时表示:

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可以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进一步提高。在山东从事教育行业的孙先生说,5000元的起征点偏低,以现在的工资水平,起征点7000元比较适中。


(网页截图)


有网友甚至希望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对于“万元起征点”,有部分学者表示了反对的意见:

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 日前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经济每月谈”上称:“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 草案中的个税税率表



起征点各地不一样行不行?


争议起征点是否偏低的同时,还有专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不能 “一刀切”。同意这类观点的网友也不在少数。


(网页截图)


有人认为,应该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因为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可以过得很舒坦,一二线大城市月收入1万元仍舍不得花钱。


孙先生很认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起征点的做法:“各地住房、交通、饮食等费用差距较大,‘一刀切’的话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

 

全国人大代表蔡毅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提出:“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元到9000元。”

 

▲ 北京东城区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资料图)



贾康不赞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实施不同的个税起征点”。他认为,跨行政区最好不要有个税的壁垒影响(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例如每 3 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



单身人士变相被收“单身税”?


本次个税法修改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换句话说,以后纳税时,除了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要纳税的金额。

 

有网友因此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税更多。


(网页截图)


对于这一说法,有专家并不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


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在广州某房地产企业工作的李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不认同“单身税”的说法:“即使是单身人士,以后也会结婚生子、买房买车,还是会享受到税收优惠。”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如果把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视为一种税收支出,应该考虑是否对不缴纳个税的群体给予相同额度的财政补贴。



要不要扣除赡养老人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表示,附加专项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区分纳税人的不同生活境况,比如抚养/赡养人口、身体健康状态、住房支出压力。因此有观点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

 

记者注意到,在审议草案时,有部分委员提出了增加扣除“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顾的支出”。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养老,所以赡养老人费用应该考虑扣除;而实施二孩政策,0到3岁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扣除。

 

不过在一些专家看来,从政策制定角度看,专项附加扣除要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考虑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保持税制的公平,以免引发类似“单身税”误解。

 

工资条。(资料图)



按家庭为单位征税可不可以?


网络上,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被众多网友叫好,也引发大家关心的另一个话题——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有哪些程序、如何证明这些支出?

 

根据草案,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记者注意到,部分民众对这部分费用如何认定和扣除抱有疑问。孙先生表示:“这部分如果落实到个人要怎么认定?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扣除又要怎么计算?”

 

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家庭,只有丈夫工作,月收入6000元得纳税,家庭负担压力会比较大。所以充分考虑家庭整体负担的前提下,对年度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综合计税,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

 

施正文提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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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刘言)综合自河北青年报(记者 李梦颖 )、河北枣强中学官网。

编辑 | 冯仕妍

校对 |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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