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抖音发炖鱼视频,网友被行政处罚
炖鱼发个抖音,受罚上万元!这位网友火得很特别……
最近一段抖音“烹饪”视频引发关注
网友很快就发现
这段视频有大问题
目前
视频上传者已被处以行政处罚
近日在抖音平台上
一则“炖鱼”的视频热传:
定位为青海西宁的网友“哈凯哥”
发布一段抖音视频
几条鱼在锅内被烹煮
不少网友认出
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湟鱼
据西海都市报消息
10月18日下午
记者从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了解到
“网传烹煮湟鱼视频”中的鱼类
是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湟鱼
“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保护青海湖,保护湟鱼是每个青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还有网友这样评论
▼
湟鱼是裸鲤的俗称
产自青海湖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它在鱼类中属鲤科
学名叫做“青海湖裸鲤”
据了解,青海湖湟鱼已被纳入《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多年,是明令禁止捕捞的鱼类。按照中国渔业法的规定,海洋及跨省区流域的禁、休渔办法,由农业部制定。因各地水域、季节等的不同,像青海湖这样的内陆水域的相关规定由地方负责制定。
青海湖湟鱼处于青海湖“水—鱼—鸟—草地”生态系统核心地位,湟鱼资源的衰竭将会破坏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的稳定。1964年被水产部列为我国重要或名贵水生动物,1979年被国务院发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列为保护对象,2004年在《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濒危物种。
非法捕食国家保护动物将面临这些处罚
10月16日
在西宁市公安网安支队的配合下
执法人员找到视频发布者马某某
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讯问
并带领嫌疑人对购买现场进行指认
对鱼类辨认样品予以辨认
▲ 部分网友评论。
经讯问、现场指认和辨认,马某某承认所购鱼类为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湟鱼,对烹煮湟鱼一事供认不讳。
经调查,马某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如视频情况属实,该网友将会被处以1万元内的罚款或15天内的拘留。
10月16日
抖音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经网友举报
该“烹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视频
已被作下架处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青海渔政部门工作人员称
青海省政府已颁布对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
该通告明令禁止单位或个人
加工、销售、食用湟鱼
近年来
因非法捕杀、售卖、食用国家保护动物
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不胜枚举
2015年▷
黄某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雀鹰”,还将猎捕、煮食照片上传到网络。被告人黄某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8年1月▷
被告人匡某某用其几年前在董家河镇集市上购买的猎夹,共猎捕4只野鸡,捕获后将野鸡杀死,用剪刀等工具将野鸡剥皮,野鸡肉被当菜食用。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匡某某猎捕、杀害的野鸡均为白冠长尾雉,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被告人匡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匡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国家资源损失费2万元。
在此奉劝那些喜欢吃野味的人士
一定要收手
不然可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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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西海都市报(ID:xhdsbnews)科技日报(ID:kjrbwx)等
编辑 | 冯仕妍 洪鑫
校对 | 吴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