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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狗从天降,广州一女子被砸瘫痪!找不到狗主,她把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了,结果…

南方日报 2018-12-08


高空坠物的事件频发

坠落的有苹果、铁棍,甚至还有菜刀

真的只有你想不到

没有坠不下的物品

而本文的主人公

她是被一只从天而降的大狗砸中的。



广州惊现“高空坠狗”,女子当场被砸晕


镜头拉回2018年4月15日14时

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的一栋厂房下

一条大狗从天而降

一名路过的女子被砸中

她瞬间倒地不省人事

大狗随后起身离开现场

不知所终


 监控视频 


47岁张萍(化名)是监控视频中的受伤女子

被砸伤后

目前高位截瘫

法院发布公告

向群众征集事发经过和肇事狗主人的线索

但是狗主人依然成谜


无奈之下

她将整栋楼的房东和租户告上法庭

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1月23日

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然而,对于房东和租户而言

自身并非直接侵权方

却突然面对索赔的要求

内心同样是无奈甚至莫名其妙



 离奇的事故,光医药费就30万元


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出院后,张萍和家人住在海珠区一个小宾馆里。她的情况没有改善,依然只能终日躺着,脖子以下的部位还是动弹不得。

她和丈夫同是湖北人,今年春节后来到广州,两夫妻是带着希望来的,然而这场事故,改变了一家人的人生轨迹。

11月15日,躺在宾馆床上的张萍用微弱的声音对记者说:“哪还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醒来就在医院,动不了了。”为防止肌肉坏死,张萍每两小时需要按摩身子,丈夫和儿子只能把工作放下,全家没了收入来源,家里的债务也越积越多。


张萍在接受采访时说,光是医药费已经花了接近30万,后期还有康复的费用,不知道要多少。她只想官司快点结束,并想早点回到家乡,她不想在广州接受康复治疗,因为费用承担不起。



 一场复杂的官司:谁是狗主人?


2018年8月28日上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之前,还发布公告,向群众征集事发经过和肇事狗主人的线索,但是谁是狗主人依然成谜。


从事发厂房楼顶向下看


在狗主“缺位”的情况下,张萍在律师的建议下,将厂房的所有者和所有使用者告上法庭,理由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狗是一只活物,是否属于法律中规定的“物品”仍存争议。


11月23日上午,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原告被告针锋相对,在观点碰撞中,“谁该担责“这一问题更加凸显出复杂性。

 所有的建筑使用者都需担责任吗?


那只大狗,是从一栋两层厂房的天台坠落,天台是这栋厂房的公共空间。二楼有一个电子厂。这家电子厂出于隔热的考虑,在天台种了一些花卉和瓜果,房东没有反对。而大狗是从挨着花卉和瓜果的护栏上坠落的。


事发厂房楼顶


各方观点

张萍

之所以房东告上法庭,是因为张萍方面认为,房东也是天台公共空间的使用者。


房东

但是房东并不认同,并认为承租方才是物业的使用者。


承租方

其他承租方则表示,根据监控视频,坠狗事发地和己方所承租的位置相距甚远,而谁在使用事发的天台,是很明显的事情。他们认为,张萍追责的对象不应该扩大化。“你A座发生了坠物,难道要C座负责吗?”他们如此表示。


电子厂

而成为被告的电子厂则觉得,他们并没有将天台封闭起来种植花卉和瓜果,也没有商业目的,并且这种种植行为与高空坠狗的事实没有关联。并且这家电子厂不认同自己才是天台唯一的使用主体,“如果在楼顶种植蔬菜就算天台的使用者,那么其他公司的员工可以上天台来看风景,甚至放一把扫帚在天台,他们算不算使用主体呢?”


是否有人恶意抛狗?


时隔7个月,高空坠落的大狗依然没有找到主人。但是张萍方面表示,他们在天台上曾经找到一个笼子,这起码可证明有人在楼顶饲养动物。


天台上,坠狗的方向有道一米高的护栏。张萍方面认为,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但是按照常理,一只狗是无法跨越这么高的护栏,不排除有人有抛狗行为,因为人的情绪有难以控制的一面。

事发厂房楼顶

房东方面认为,监控视频只是拍摄到狗落下的瞬间,但是狗有可能已经行走到栏杆边缘,也有可能跃上护栏,这具有多种可能性。


那家电子厂也认为,如果是人为抛狗,狗应该受到较大伤害,但是视频里显示,狗依然能自由活动。并且天台上种着花卉瓜果,有人若要抛狗,需要费力气跨越这些种植物,也是不合常理的事情。


狗到底算不上物品?


对于狗是否于《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的高空坠物或者高空抛物的“物品”,双方亦有争论。

张萍方面认为,狗是物品,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侵权责任法》中并没有将“活物”排除出物品之列,而被告当中的电子厂则认为,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物品,应该是无生命特征物品,因此他们认为,原告的起诉并不适用这一法条。

因为张萍还未做伤残鉴定,所以她的索赔金额也尚未确定,这场官司因为其复杂性,还将持续很长的时间。张萍作为原告一方认为,法律是要维护公序良俗的,一个公民突然遭受这么大的人身损害,却无法追究责任,是件很可怕的事情,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被告应该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而非强调该事件是场意外。而被告方则在反问,他们又做了什么违反公序良俗的事情呢?


网友热议


这件离奇的事件成为了

2018年9月的全国司法考试的题目,

不少考生感叹“脑洞大开”。

在网上也引发了极大的争议。


  • 有人认为全楼成被告有点冤,不能一棍子打倒整栋楼的人


流连路途的风景:集体赔偿不公平。

爱你一世heart:一楼表示肯定不是我家的。

ZWC669825:养狗的人不出来负责,只会伤害了整栋楼的人。

做事专业的大兔:可是法律上不是应该受害人举证,先要证明这个狗是楼里的某个住户养的,而不是无主野狗,然后才可以起诉整个大楼的住户吗?


  • 但大多数网友认为这样做相对公平,否则对被砸的人不公平


老殷的小G:对被砸的人公平吗?


视钱如命的她:没办法,别人被砸瘫了,肯定有不少人知道狗是谁家的,不愿意说只能这样,要么就把养狗的人供出来,以前有类似的事,判的是集体赔。


神之摩西十诫:通行做法,否则被人砸瘫没人赔偿,不是更惨?


废柴doge:要不然呢,受害者被砸了还得自己出医药费?这公平吗?!


林妹妹说职场: 既然狗主人不想承认,那就只能用这种方法,让其他户主指认了。这个阿姨也是很无辜,在路上好好走着,突然就变成高位截瘫了!


遣流云:平时看到别人高空不制止、当有人受伤害了也依然不肯帮受害者指认事不关己,这就是冷漠的代价


诗酒趁年华_梦醒:不赔的话对于被砸的人来说才不公平吧。高位截瘫,一辈子都毁了。而且你可以证明自己家没有养狗啊。或者举证这是谁家的狗。


流沙河小妖 : 这个本来就是需要反向证明的,找不到责任人就全楼负责,除非你证明与你无关


装甲空母大凤酱:法律上没毛病,住户可以自证自己与狗无关,就是人有点倒霉


  • 还有网友指出了给狗上牌是很有必要的,呼吁大家文明养犬,管好自家的狗狗。


涵涵love10:所以给狗狗上牌还是有必要的,如果这只狗有上牌,脖子上带了狗牌,就可以找到狗主了。



因为一只没有管理好的犬只

导致一位正常人瘫痪了

成为被告的居民和公司疲于应付官司

花费大量时间成本

这场官司中,似乎没有赢家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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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综合广州日报(ID:guangzhoudaily)、新浪微博,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 陈茜 冯仕妍

校对 |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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