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翻包、“双标”,凭什么?中消协:支持诉讼!
这两天,
#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被告#的相关话题
接连登上热搜,引发众人关注。
今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因为“禁止自带饮食”被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告上了法庭,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小王说,今年1月,她去上海迪士尼游玩,却在入园安检处被安保人员告知需要将包中提前买的零食扔掉,或者吃掉。据澎湃新闻报道,小王当时认为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抗议,与安保发生言语冲突后报警,自己也拨打了相关投诉热线。经多次沟通和投诉无果后,最终小王只能放弃争取,46.3元的零食有的自己吃掉,有的送了别人。
回到学校之后,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网的“游客须知”栏中,小王发现了园方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则”,小王说:“在不得携带入园的物品中,包括食物。而在入园检查之前,我并没有获得任何这方面相关的提示。”
据了解,上海迪士尼刚开园的时候,对于自带饮食的规定仅停留在 “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阶段,当时的解释是无包装、已开封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但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上海迪士尼乐园对入园游览的游客须知进行了调整,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这与之前允许携带原始包装、密封的、未开封的及不需任何加工或处理即可享用的食品相去甚远。
原告向上海迪士尼索赔46.3元
2019年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了诉讼,在诉状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
(2)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46.3元。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能够呼吁社会公众更加关注自身权益,消费者能够向不合理的制度说不。所以,不管这次结果如何,我们都不会怂,会将诉讼坚持到底。” 小王说。
网友热议:做了我们想做又不敢做的事
此事一出,立刻在网上引发热议。
人民网四问上海迪士尼:翻包、“双标”,凭什么?!
针对迪士尼翻包、禁止自带食品一事,人民网发文四问迪士尼:
凭什么搞“双标”, 欧美带得亚洲就带不得?
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
谁来纠正迪士尼的“双标”行为?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1
凭什么搞“双标”,
欧美带得亚洲就带不得?
针对禁止自带饮食,上海迪士尼回应称,与亚洲其他乐园一致。
迪士尼在全球有六大园区。据悉,美国和法国的3家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的规定。凭什么欧美地区可以带食物,亚洲就不让带?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文体法律部主任危羿霖认为,上海迪士尼关于禁带食物的规定,就是单方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2
凭什么强制翻包,
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13日上午,人民网记者在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发现,游客被强制翻包检查的现象依然存在。
入园第一道关卡是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每个安检台都配备了1至3名工作人员,游客依次将包包和物品放在检查台上接受检查。入园前,记者的包内放有一个面包,一块巧克力,半瓶矿泉水,工作人员单独将面包捡出,要求吃掉再行入园。
“你们凭什么翻我包?这侵犯我个人隐私权。”因携带了好几袋面包无法进入下一个安检环节,一名游客表示强烈不满。工作人员只是机械回复:这是我们的规定,请配合。
游客在安检旁吃掉刚买的食物
游客张先生告诉记者:“我认为是对亚洲人的歧视,因为在欧美是不翻包的。”
危羿霖认为,经营者是没有权利去对游客做翻包检查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的规定,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据@时间视频报道,记者实地探访上海迪士尼,在安检过程中,工作人员逐个翻动检查游客包中物品,查看包内零食后,允许携带进入。后经联系园方回应:目前仍旧禁止带食品入园。
3
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
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
4月23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诉上海迪士尼案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在法庭上,被告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该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有网友指出,“迪士尼坚持这个做法,恐怕不是所谓的卫生担忧,而是谋求利益最大化。因为卫生担忧根本不值一驳,迪士尼自己也卖饮食,一样会产生垃圾”;“之所以这么做,最好的解释是,在园内卖高价饮食挣钱更多。”
人民网记者入园后发现,基本每隔几米就有销售食品饮料的餐车及店铺,一瓶矿泉水标价10元,一瓶可乐20元,一支冰淇淋40元,爆米花35元一盒。
餐车食物价格 矿泉水10元一瓶
三明治80到85元不等
在园区餐厅,不少游客正在用餐,一个面包售价25元到35元不等、一个蝴蝶酥30元、一份三明治套餐80元到85元一份、慕斯蛋糕58元到108元不等。
4
谁来纠正迪士尼的“双标”行为?
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且要翻包检查”一事发酵数日,消费者呼吁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回应。
13日下午,人民网记者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其投诉举报板块提示拨打021-12315热线。接线人员表示已记录了情况,说7个工作日之内处理。
针对消费者维权,有律师建议,由于经营者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不仅仅是小王一个人,可由相关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发起公益诉讼。
危羿霖表示,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希望上海迪士尼被诉案能够推动相关权威部门确认“禁止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此类条款的无效。
中消协:支持对上海迪士尼的诉讼
8月14日上午,中消协发布消息称,中消协支持大学生对上海迪士尼诉讼。迪士尼利用其特殊地位对消费者进行限制,“搜包”是有损消费者人身权益的行为。
——对于“禁带外食”的规定
中消协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董祝礼接受采访时表示,“禁带外食”的规定其实并不新鲜。从过去曾引发广泛争议的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规定,迪士尼“禁带外食”的自定规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始终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董祝礼认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可以从法律与诚信两个维度上判断。“法律只是底线,很多行为从法律角度上看可能并未明显违法,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是否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这是经营者应当考虑的。”
——对于餐食定价偏高的问题
董祝礼认为,企业经营者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经营者的自主权是有条件的。“有两个维度需要考量。第一,定价和它的成本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有暴利成分?第二,自主定价是否影响到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认为,上海迪士尼作为中国内地唯一一家迪士尼乐园,利用其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对消费者进行了限制。“园区内餐饮是比较贵的,消费者应该有选择是否要在园区内部进行消费的权利。”陈剑认为,企业自主经营权不能建立在剥夺消费者权利、限制公众利益的基础上进行。
——对于“搜包”的行为
陈剑认为,上海迪士尼“搜包”,如果建立在维护经营者自身利益的角度上,则是有损消费者人身权益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实质是为限制消费者自带食品,那这就是假借公众利益为由,对一己私利进行保护。”
董祝礼表示,经营者应把消费者的需求排在首位,树立这种价值观的企业发展才能长久。“这次的大学生对上海迪士尼提起诉讼,是消费者行使自己监督权的行为,既维护了个人利益,也维护了公众利益,对此我们是大力支持和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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