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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这14个城市,有望实现拎包落户

南方日报 2020-02-16


留在大城市奋斗还是回归故乡,从来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

一个趋势正在越来越明显:通过更加放开的落户政策、更加协调的区域发展为人口流动“减负”,从而更充分地激发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是这一趋势的又一体现。

落户政策放开再加速

《意见》提出: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记者通过广东各地市政府和统计部门网站,初步统计21个城市的城区人口分布如下: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有14个,分别为韶关、梅州、惠州、珠海、江门、清远、肇庆、潮州、揭阳、湛江、汕尾、云浮、河源、阳江;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有1个(中山331万);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有5个: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和汕头。

此外,根据茂名市政府网站统计,其茂南区、电白区、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的常住人口合计超过300万,但后三个区域并非行政区,而是经济功能区。26日晚,该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黄超南回复记者表示,上述五个区域都属于茂名市城区,但该市的具体常住人口数据需要进一步确认。


在此次《意见》出台前,近年来很多城市已经在逐步放开落户政策。比如:

在珠海,2018年3月1日起,珠海市开始执行新的户口迁入政策。其中包括:纳税入户,夫妻投靠的婚龄、父母投靠子女身边有无子女等前置条件。

在江门,根据今年1月起实施的《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非江门市籍的居民具有初级职称即可入户江门,其他落户江门的条件也颇为宽松。

随着《意见》的出台和各地政策在今后的逐步的落地,在这些300万以下的14个城市将有望实现“拎包落户”。

“通过采用大城市领头城市群的发展,使农村人口向大城市集聚,拉动消费发展、经济增长,提升老百姓生活的质量。”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郑梓帧表示,这一政策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关键是能否为落户人口提供好的公共服务。

城乡关系进入新阶段

城乡之间如何协调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议题。

国家发改委区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区域战略一室负责人、副研究员张燕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之间正从过去简单供求关系向分工协作关系转变,农村以向城市输出农业原材料、劳动力等为主正转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城乡经济协作等成为新趋势。

对于广东来说,一方面是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相当水平。2018年,广东城镇人口达到8021.62万,占常住人口的70.70%;另一方面,是不同区域的城区人口占比、城镇化人口占比有着显著差别。


例如,广州和深圳已经全部实现撤县设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也分别高达86.38%和99.75%。但是在河源,其源城区常住人口52.57万人,只占同期全市人口309.39万的六分之一,其全市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也仅为45.25%。

在这背后,广东的城乡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根据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广东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67.74元,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达到44340.97元。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院长、教授于潇认为,落户政策放开后,将进一步促进人口向广东,向珠三角,向粤港澳大湾区流动。与此同时,对于原本城区人口有限的小城市,则会造成挑战。

梳理广东全省的人口迁移地图可以发现,2018年,从省外净迁入广东的人口超过62万,其中广深两市的省外净迁入人口就超过36万,部分粤东粤西粤北的城市处于人口迁出超过迁入的状态。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匡时认为,对于城市常住人口比较多,但是城区人口又不多的城市——也就是人口集聚程度不高的城市,仅仅通过放开落户限制再度聚集人口的吸引力不大,关键还是要通过交通、产业等来吸引县域人口。

对于人口有一定聚集能力的城市而言,落户政策放开,带来更多的是公共服务的压力。

华中科技大学人口所所长、教授石人炳就认为,原本是10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扩大到了300万人口乃至规模更大的城市,市民化对基础设施功能的提升提出了更大要求,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要跟上市民需求的步伐。

城市的大门打得更开,与之相对应的,是更多农村资源需要得到释放。


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张燕认为,应充分发挥城市工商企业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推动城市资本、人才、创新等资源下乡,激活农村沉睡资源,推动农村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换;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调整过去农村各类要素资源过度向城市汇聚的状况,适度给城市减压。

一句话概括:要发挥好城乡各自的比较优势,让城乡之间的要素更加充分的相互涌流,发挥好各自的比较优势,而穿梭在城乡之间的人口,无疑是其中最具活力、最为关键的因素。

从这个意义上看,《意见》的出台是户籍政策的一小步,却也体现着中国城市化进程正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广东这样致力于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全国重要经济省份而言,意义更加不同寻常。

撰文 |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王彪 刘栋铭 魏金锋 张伟炜 利巧(实习生)
编辑 | 邹关琳 卓佩仪
校对 |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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