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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乱涨价?这个电话了解一下

南方日报 2020-09-06


“你买口罩了吗?”  

“不是断货就是涨价,买不起啊!”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近日多个地区的医用口罩热销,在电商平台上甚至出现了断货现象。  



与此同时,一些商家却趁机赚起了“黑心钱”,囤积口罩,大肆涨价,有网友吐槽说:一夜过后,口罩都成了“奢侈品”。

  

口罩涨价,

到底是正常的市场经济手段,

还是违法犯罪?

实际上,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早有定性。  



2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还组织省内相关医药销售公司、连锁企业召开告诫会,要求相关企业保障供应新型肺炎相关医药用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否则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广东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开展相关医药用品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要求零售药店要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除了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哄抬医药用品价格,还可能触犯刑法,收监坐牢。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触犯非法经营罪的后果是什么?《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紧急时期,

商家更应负起社会责任,

守住底线!  


来源 |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尚黎阳 陈伊纯

编辑 | 朱丹 冯仕妍

校对 |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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