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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邮管局:投递智能快递箱前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应按名址投递

南方日报 2020-08-21

“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一事持续引发热议。5月11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向南都记者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据统计,目前已有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邮政管理部门针对丰巢收取超时费一事公开表态。福建省消费者协会还明确指出,未经收件人同意情况就存入快递柜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据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一方面大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放宽许可准入支持运营智能箱经营快递业务,给丰巢科技颁发全国首证,支持中邮速递易、近邻宝等企业申请许可证;另一方面落实审慎监管规定,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办法》的具体规定,妥善处理与用户、快递企业关系,按照《办法》和物价部门规定开展收费,做好服务质量管控。

记者此前报道,4月30日,丰巢快递柜通知称,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会员制服务,其中要求“普通非会员用户可免费保管包裹12小时,超时后每小时收取0.5元费用,3元封顶。这一“超时收费”措施遭到杭州、上海等地小区居民反对,并抵制、拒用丰巢快递柜。


近日,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邮政管理部门陆续表态,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要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福建省消费者协会于4月30日发文章呼吁称,快递柜的使用,确实方便了收件人,也方便了投递员,但各大快递公司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投递时一定要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再存入快递柜实施保管,否则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叮咚快评|社区反对、用户反抗,丰巢为什么一意孤行收费?


文丨青的蜂
丰巢快递柜收费事件,越演越烈。 

这个周末,多个居民社区停用丰巢快递柜,各地邮政管理局也力挺消费者,强调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投入快递柜。丰巢却毫不妥协,正面硬“杠”,大有将收费进行到底的意味。 
应该承认,快递柜作为社区快递服务最后100米的生意,系商业行为,收费无可厚非。但为什么消费者和社区都不买账呢?概因它收费突然,给人一种“吃相难看”的观感。 首先,这对消费者来说完全是笔意外支出。按照法律规定,快递要免费送上门,消费者从心理上会认为这是一笔“冤枉钱”。而且,许多快递“不通知就存放”,方便的不是消费者,而是快递员,快递柜也跟他们收取了费用。此时,再跟消费者要钱,涉嫌“二次收费”。 其次,这对大多社区物业来说也在意料之外。丰巢快递柜跟多数小区签订的服务合同,虽没有明文规定“取件费”,但它的入驻谈判环节,大多作了“对客户免费”的口头承诺。这使得许多小区认为它具有公益性,并适当降低了场地租金。如今出尔反尔,有失妥当。 
第三,“12个小时内免费”不合情理。一系列的回复中,丰巢坚持如此设置是为了让客户早点取件,提高资源利用率。但提高资源使用率,只能通过收费才能做到吗?奖励和代收不也可以吗?虽然怎么收费是企业的权利,但一家明智的企业,不能不考虑公众的呼声。
那么,各方反应如此激烈,丰巢为什么还一意孤行? 
至少到目前为止,快递柜盈利模式尚不清晰,中小玩家纷纷退出,丰巢更是连年亏损。此次借着收购速递易,丰巢已手持全国七成快递柜资源,迫不及待地想改变行业规则。
但是,既有的规则沉浸着习惯的力量。包邮、免费,消费者对快递服务早就养成了既有习惯。现在丰巢还有很多追兵,菜鸟快递柜更明确表态不收费,挑战行业恐怕要付出代价。 
社区反对,用户反抗,这是最真实的“用脚投票”。“培养习惯再收割用户”的思路是危险的,任何时候,企业都要学会尊重法律规范,都要认真对待消费者的呼声。

来源 | 南方都市报记者 毛淑杰、南方+客户端
编辑 | 邢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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