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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昨日新增25+5!穗深、莞惠城际铁路恢复运营

南方日报 2022-08-07


3月21日0-24时,广东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深圳报告23例,中山报告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均为深圳报告。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8例,6例来自印度尼西亚,2例来自尼日利亚;佛山报告1例,来自塔吉克斯坦;深圳报告1例,珠海报告2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9例,广州报告5例,2例来自尼日利亚,其余3例分别来自韩国、印度尼西亚和南非;深圳报告26例,珠海报告4例,中山报告3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出院129例,目前在院1169例。

深圳新增28例病例


3月21日0-24时,深圳新增28例病例。其中,1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7例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19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23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


女,2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4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
男,3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
男,6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
女,54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5
男,2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6
女,2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7
女,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8
女,34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9
女,35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13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10
女,4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椰树村9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女,4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龙秋村14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12
男,57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村,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3
女,30岁,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天一名居,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14
男,45岁,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一村,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15
男,48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百花六路4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16
男,30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同庆路9号附近临时建筑,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病例17
男,44岁,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环镇路201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8
女,41岁,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环镇路201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9
男,10岁,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环镇路201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0
男,6岁,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环镇路201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1
女,18岁,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坣岗盛芳园北区,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2
男,1岁半,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新村,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3
女,26岁,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时代CEO公馆,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4
男,25岁,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时代CEO公馆,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5
女,50岁,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时代广场,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6
男,31岁,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7天连锁酒店(学府路店),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7
女,47岁,居住在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东岸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8

女,9岁,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福德花园,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上述新增病例均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福田区
  • 沙头街道:
    浩然便利店(上沙椰树村9巷10号1楼)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广东疾控: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


天津市宁河区报告本土阳性个案

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20日0-24时,天津市宁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湖南省怀化市报告本土阳性个案

据国家卫健委报告,3月20日0-24时,湖南省怀化市新增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广东疾控提醒以下人员注意:

请有天津市宁河区(3月7日以来)、湖南省怀化市(3月7日以来)旅居史的来(返)粤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东莞:基本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

疫情社区传播风险初步降低


3月21日,东莞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翟现春通报,3月11日以来,东莞市已有松山湖、大朗、常平、石排、横沥、东坑、虎门、南城7个镇街1园区发生本土疫情,3月18日以来,东莞市连续3日没有发现社会面阳性个案,新增本土阳性个案逐日下降并且均在集中隔离发现。可以说,东莞基本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的目标,全市疫情形势总体可控、趋势向好。

近期国内和东莞市疫情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所引发,传播力强、隐匿性高、人群普遍易感,东莞市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巨大。

目前,东莞全市生产生活已有序恢复。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决定按照分区分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逐步有序开放堂食,3月22日开始,除松山湖、常平全域以及大朗、东坑、横沥、石排、虎门、南城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外,其他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在落实彻底清洗消毒、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限流(75%)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堂食。涉疫情镇街具体由各镇街通告解释。



穗深、莞惠城际铁路

今起逐步恢复运营


记者从广铁集团获悉,自3月22日起,广铁集团逐步恢复穗深、莞惠城际铁路运营,沿线各站点恢复办理客运业务。

据广铁集团客运部介绍:

穗深城际铁路初期恢复开行动车组8趟其中

中堂往深圳机场方向1趟,具体车次为:C6747;

深圳机场往新塘南方向3趟,具体车次为:C6748、C6750、C6752;

新塘南往深圳机场方向3趟,具体车次为:C6749、C6751、C6753;

深圳机场往肇庆方向1趟,具体车次为:C6864/1。

莞惠城际铁路初期恢复开行动车组8趟,其中

小金口往东莞西方向4趟,具体车次为:C7508、C7528、C7548、C7564;

东莞西往小金口方向4趟,具体车次为:C7515、C7535、C7555、C7571

后续铁路部门将视情况动态调整列车开行数量,满足沿线旅客基本出行需求。

铁路部门温馨提示,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旅客乘坐火车离深、离莞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同时,请旅客朋友在出行前提前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进站乘车全程佩戴好口罩,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等相关工作。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

将临时纳入医保


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21日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详情如下:(上下滑动预览)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不断优化疫情防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当前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二、主动适应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九版)》,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科学精准、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及时调整优化医保相关政策。
一是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地方拟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函》(医保办函〔2022〕11号),持续规范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抗原检测服务的价格政策。各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工作,积极推动挂网采购并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同时加强测算和监测,协同推进价格、采购、支付和信息系统改造各项工作。
二是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对《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药品,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相关要求,将其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调出且不在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发布之日起停止医保支付。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新增药品挂网工作,对于尚未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先在线下采购应急使用。《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
三、强化各项政策落实,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等系列文件要求,细化完善工作举措,继续落实对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等政策。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必要时可按程序预付部分新冠救治资金。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认真落实核酸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政策,实施“长期处方”、互联网诊疗等结算报销政策,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减少参保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切实降低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四、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统筹做好经办窗口防护和服务工作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7号)“五个办”要求,持续落实医保便民惠民政策。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各省份在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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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健康广东、南方+客户端(记者 陈伊纯 刘倩 实习生 杜洋乐然)、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莞香花开
编辑 | 朱丹
校对 |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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