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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一斤的“豹纹芒果”走红网络,专家:那是芒果病了

南方日报 2022-08-06

近日,网传广西南宁一家水果店

售卖2元一斤的“豹纹芒果”

火遍全网



金黄的果皮上

“点缀”着大大小小的黑色斑点

乍一看和“狂野霸气”的豹纹

确实有几分相似



不知道的还以为芒果界出了个新品种

事实真的如此吗?

今天就来给大家科普科普~


为什么会出现黑色斑点?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吴婧波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豹纹”出现的原因很多,较常见的是“芒果炭疽病”。


这是一种由植物病原真菌炭疽菌引起的芒果采前和采后的重要病害。它可以危害芒果叶片、花序、果实和枝梢,造成采前失收;它还是一个“潜伏者”,田间看似无病果实,常在采后贮藏期发病,发病初期果皮上出现褐色小斑点,周围有黄晕,数个病斑融合后形成大斑,就出现了市场上的“豹纹芒果”。


不过,这种只侵染植物的病菌并不危害人的生命安全。对热带水果来说,“炭疽病”很常见,比如熟透了的香蕉,表皮上就有很多黑褐色的斑点。



除了病原性病害可引起芒果的黑斑,一些生理性病害也会引发类似“症状”,最常见的是低温贮藏造成的冷害或运输过程中被挤压的伤痕。


因此,“豹纹芒果”并非什么新品种,而是芒果品质等级下降或贮藏过久的表现。


“豹纹芒果”能不能吃?


至于这种芒果能不能吃,吴婧波认为应区别对待。


  • 若是由病菌引起的病变,芒果表皮上的黑点已有指甲大小,且分布较多,或果皮有裂纹、分泌物渗出,就建议大家不要再食用了。


  • 如果仅是由生理性病害引起的,大多数情况下果肉无变质情况,撕掉表皮后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病菌本身或者其产生的代谢产物虽不一定危害人的生命,但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误食变质芒果会引起食物中毒,并出现腹泻、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消费者如果无法辨别“豹纹”的病因,应该慎食。


芒果易过敏,最好切块儿吃


吴婧波表示,芒果是胡萝卜素、VC、硒和膳食纤维含量较高的食物,有护目养颜、抗氧化、抗癌和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等保健功效。同时,对咳嗽、痰多、气喘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吃芒果时,很多人习惯于剥开皮后直接咬食。然而,吴婧波并不推荐这种酣畅淋漓的吃法,吃芒果最好还是切成小块儿食用。


吴婧波解释说,芒果中含有很多易引起人过敏的物质。我国芒果过敏人群基数较大,过敏较为严重者会出现红肿、疼痛等现象。


而直接咬食芒果,很容易将果汁沾到口边或脸部皮肤上。果汁长时间残留在皮肤上,就会对皮肤产生刺激性作用,容易引起过敏反应。


所以,吃芒果时,最好将果肉切成小块,直接送入口中;吃完后,应及时用盐水漱口、清水洗脸,避免果汁残留。



芒果虽好吃,但食用也应注意:


  • 过敏体质人群慎吃。由于芒果中含有的果酸、氨基酸、各种蛋白质等刺激性物质比较多,过敏或者易过敏体质的人食用后容易出现过敏现象,导致呕吐、腹泻、皮肤红斑等。


  • 血糖高的人群少食。芒果含糖量很高,吃多了容易导致高血糖,患有糖尿病、高血糖的人应少食。


不新鲜的东西换个名字售卖?


除了“豹纹芒果”

还有“仰泳鲈鱼”“芝麻香蕉”

“爆炸桃”,你听过没?




仰泳鲈鱼


今年5月1日,一超市生鲜区曾挂牌售卖“仰泳鲈鱼”,鱼池的价格牌上标注着:仰泳鲈鱼15元2条。根据网络视频显示,鱼池中的水很清澈,供氧设备正不停地冒泡,但肉眼可见的鲈鱼大部分翻着肚皮。


(图源:视频截图)


网友调侃,低情商:不新鲜的鱼,高情商:“仰泳鲈鱼”。




芝麻香蕉


(图源:网络)


对于香蕉来说,之所以出现这些黑褐色斑点,有可能是因为香蕉生了炭疽病。也有可能是香蕉运输或者存放的时间很久了,容易出现变质的情况。




爆炸桃


去年,市场上也出现过一种满身裂口、果皮带有黄斑、看起来品相不佳的桃,这种桃子被商家和网友称为“爆炸桃”,甚至被捧成了“网红”。


(图源:网络)


事实上,“爆炸桃”,就是普通的冬桃晚熟品种。之所以“爆炸”,其实就是因为大量雨水导致的水果开裂。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桃研究室主任任飞表示,培育一个桃的新品种非常不容易。对于商家而言,打出一个新概念进行营销炒作,让本来卖不出去的产品畅销,以其自身特点来吸引消费者,无非是商家宣传的噱头。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桃上有了裂口,极易长菌、霉变,如发现桃子裂口处有霉斑千万不要食用。


或涉嫌误导消费者


像上面这几种命名方法,究竟是商家过于“有才”,还是不诚信经营?


对此,有律师认为所谓的“仰泳鲈鱼”“豹纹芒果”“爆炸桃”“芝麻香蕉”都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如果经营者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时谎称是正品,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认为,超市应该对临近保质期商品以及濒临死亡的生鲜食品进行明确告知。如果超市没有尽到这种标注或告知的义务,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一定的误导,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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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报、快报盐城、新闻夜航、北京日报等

编辑 | 卓佩仪

校对 |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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