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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广州天河、番禺、南沙最新通告!

南方日报 2022-11-30

25日晚,广州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天河区

天河区关于进一步强化

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天河区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审慎研判,决定在天河区除石牌街、天河南街、林和街、冼村街、猎德街以外的区域,实行如下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城中村(包括石牌村和天河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地铁、公交全时段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住宿经营场所应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应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对发现近7天内到过风险区域的入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街道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求除外)。

六、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各相关街道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73号)

鉴于当前疫情输入性风险持续上升,新发疫情呈现多点、多链散发的复杂态势,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除了桥南街、沙湾街以外的14个镇(街)的行政辖区实行以下五条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园区、商厦严格实行围合管理,设立专人专岗,凭出入卡进入,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以及地铁、公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除外)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各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监督,有义务制止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流动(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原则上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五)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二、桥南街、沙湾街行政辖区继续严格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1号)、《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2号)及《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第62号通告相关措施的通知》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暂停服务。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桥南街、沙湾街内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

三、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镇(街)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求除外)。

四、住宿经营场所必须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对发现近7天内到过风险区域的入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出舱(院)者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出舱(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确需检测的,可凭出院诊断书到医院黄码检测点采样或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按单人单管采样。

六、依法打击违规载人。严禁货运机动车违规载人、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协助风险区域人员擅自离开风险区域进入本区。全区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打击力度,对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全面加强检查监督执法。属地镇(街)和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村(社区)、小区、园区、商厦、餐饮场所、酒店、宾馆等落实防控措施的巡查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格查处。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南沙区


南沙区关于强化部分区域

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0时至30日24时强化万顷沙镇和珠江街道全域疫情防控措施。上述镇街实行以下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地铁18号线、公交(在万顷沙镇、珠江街域内)所有站、场全时段暂停服务。

二、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三、各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肉菜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市民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镇街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六、镇街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白云区

11月26日0时起

对5街道解除相关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11月21日发布《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49号)》(以下简称《149号通告》)部分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动态恢复社会面生产生活秩序。从2022年11月26日0时起,对连续3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的京溪街、棠景街、白云湖街、金沙街、新市街5个街道解除《149号通告》相关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5个街道辖内除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二、有序解除全区临时交通管制。从2022年11月28日0时起,有序恢复地铁、公交服务,各类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恢复正常通行。居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动态调整全区社会面管控措施。景泰街、鹤龙街、嘉禾街、均禾街、龙归街、人和镇、三元里街、云城街、石井街、石门街、松洲街、同德街、同和街、永平街、黄石街、大源街、太和镇、江高镇、钟落潭镇19个镇街,达到辖内连续3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的条件后,将及时解除《149号通告》相关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继续暂停堂食,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四、全面压实防疫主体责任。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区外防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居高不下,全区必须进一步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网,全面落实个人、家庭、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防疫主体责任,建设“无疫”家庭、“无疫”楼栋(出租屋)、“无疫”村(小区)、“无疫生产经营场所”,共创“无疫”家园。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4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一、多宝街
宝华路145号(恒宝华庭小区第6座)。

二、东沙街
1.沙洛上村三巷1-3号、沙洛上村三巷5-7号、沙洛上村7-1号。
2.沙洛大街22-28号,沙洛上村329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东沙街:沙洛村全域(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黄埔区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区对辖内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大沙街(11月25日起)
泰景社区泰景南街5号大院3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萝岗街(11月25日起)
锐丰中心1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三、龙湖街(11月25日起)
双珑原著16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四、永和街(11月24日起)
横迳二街5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五、联和街(11月25日起)
天鹿花园北区A4-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以上“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如连续满5日无新增核酸异常情况,且最后一天区域内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大沙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398131

社区服务热线:
020-82180504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3710668706、15918753537

医疗服务热线:
13660183595

萝岗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080446

社区服务热线:
020-32030750、020-62303200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32280422、18998135585

医疗服务热线:
18122357947、18102534649

龙湖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7438080

社区服务热线:
16676814768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3360032466

医疗服务热线:
020-87488066

永和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18122243828

社区服务、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82982402

医疗服务热线:
13711184198。

联和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61002498、18902398186

社区服务、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87245425

医疗服务热线:
13725226699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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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广州天河发布、广州番禺发布、广州白云发布、广州南沙发布、广州荔湾发布、广州黄埔发布
编辑 | 朱丹
校对 | 张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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